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媒体互动 -> 内容  

环境局罚交通局100万:一堂鲜活的法治课

  发布日期:2020-6-10  查看次数:636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备受关注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多份失信记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和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分别处以100万元、200万元和3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6月9日《羊城晚报》)

  今年3月以来,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事件不断发酵,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官方公众号多次报道和评论此事。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迅速对上述事件展开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其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处以100万元罚款,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政府部门作为机关法人,属于上述规定的范畴。此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等,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照来看,此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00万元,并未超出法定幅度,可以说是过责相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门不仅没有违法特权,相反,政府部门更应带头遵守法律。交通局作为政府部门,于情于理都应该比公民及其他法人、组织做得更好,而不是“扯后腿”。这里,“环境局罚交通局”生动反映了秉公执法、一视同仁的执法理念,值得肯定。

  “环境局罚交通局”,并把交通局推向社会监督的“聚光灯”下,意味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要从自己的账户中,拿出100万元支付给国库,并将影响该局的年度绩效考核,代价不可谓不大。此事向社会昭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无论是政府的哪个部门,都应当坚守法律底线,不碰法纪红线,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现实中,隶属于同一级政府的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开出“罚单”,类似案例并不多见。深圳市“环境局罚交通局”,堪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具体实践,突出彰显了法律权威,释放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追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是:究竟是谁未能履行应尽的审核和监督职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就此事进行责任倒查,并依照党纪政纪,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只有捅到失责渎职者痛处,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方能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环境局罚交通局”,不失为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既是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次法治督促,也是向全社会进行的一次深刻的法治宣示。  (威利)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
全国10余省区有大到暴雨 辽宁
涉黑组织何以野蛮生长 四川饶拾
大连通报宝马故意冲撞人群致5死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宁夏固原为4000余名劳动者追讨拖欠
2. 线下违规学科培训调查:藏在居民楼里的
3. 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4. 上海豫园灯会将于2025年元旦亮灯
5. 海峡两岸(深圳)孔子文化交流学术研讨
6. 安徽已储备3827台套铲雪除冰装备应
7. 我科学家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
8.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9. 税务部门再曝两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
10. 四川西昌警方通报男子酒后驾车当街撞死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