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陕西新奥特金属磨料制品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3305608930A。今实名反映我企业资产设备在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被他人非法扣压4年,至今不能收回,公司面临倒闭的现状。
(1) 事件起因
2017年8月,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万平方米招商区无人投资,一片惨淡。一位在政府工作的朋友张某找到我说:政府给每个公务员下达了招商任务。他希望我企业去投资,既可享受政府提出的2年内免交租金的优惠政策,又给他顶个工作任务一举两得。于是,他将我企业汇报给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招商局,由招商局介绍来房东陕西华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开置业),并在招商局会议室组织签约仪式,我作为投资企业与华开置业签订了《蔡家坡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A期机械加工区租赁合同》。我企业租赁了其面积4825.8平方米厂房,按当地政府出台招商优惠政策:租期一届6年,前2年免收租金。合同签约成功后,我企业向华开置业交纳了20万元定金,合同规定如果我公司中途违约,20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华开置业中途违约须加倍偿还这笔定金。合同还约定如果中途双方发生矛盾不能解决,可上诉地方人民法院裁决。我公司驻进去6个月后,租赁市场回升,周围厂房租金也涨了。华开置业与招商局串通一起见利忘义要半途撕毁合同将我企业赶走另谋高价。借口是: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厂房,生产了与汽车配件无关的产品。而事实上这些产品签合同时是他们口头答应的(当时招商市场惨淡,他们千方百计要留住我)允许我企业汽车配件工程上马前,前期先可以生产其它产品以养活工人,维持企业运转。(这些产品既不在国家违禁之列,也不污染影响环保);当时招商局向岐山县人民政府汇报招商引资工作时还将这些产品名称统计上去;在6个月生产期间华开置业陪同招商局领导常来车间参观,都知道我企业在生产什么,当时并没任何异议,招商局还在自己官方微博上介绍情况。我企业上马汽车配件工程期限是6年之内,而不是6个月内完成,当时他们由于是新厂房 ,许多上马汽车配件工程的全面的配套设施都没完成。我企业据理力争,华开置业不理。2018年3月12日华开置业在事前没通知,招商局现场参与下出动人员私自打开我车间大门,抢搬厂房内我机械设备、生产资料。我作为法人董事长闻讯后,在第一时间开车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在现场遇到蔡家坡招商局正局长于银花、副局长及机关人员,几个月前我来这里投资时这些人都笑脸相迎,还一起与我拍了签约成功合影留念。这会儿他们一见我来,都冷若冰霜根本不理后,迅速撤离。
由于我孤身一人遭到对方几十人的群殴,他们残暴地掐住我脖子将我打伤倒地,我住进蔡家坡人民医院,仅药资费花费2719.3元。从此我企业所有资产设备被华开置业抢搬去后进行了非法扣压。
(下图为4年前的2018年3月12日被私自非法“软禁”,至今在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百万平方米场地上的受害企业资产设备,一处在露天,一处在室内。照片由受害的投资商提供。)
(2) 地方政府与法院乱作为
(上图为陕西省岐山县法院)
2018年4月8日我将华开置业上诉到企业所在地岐山县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先是拖延办案时间,迟迟不予开庭,开庭后又迟迟不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 普通案件从立案之日起最长6个月结案,如需延长时间的经本法院院长审批最多可再延长6个月(也就是说本案在岐山县法院最长12个月,便是一堵墙无权逾越)。如果还需延长时间必须上一级(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批。2021年5月岐山县检察院在调阅该法院全部案件卷宗后,发现在长达19个月的延期办案中,对于超出的办案时间没找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批复。期中还为了拖延时间把与本案无关的鉴定地面毁损长达5个月(151天)时间,充塞为本案的调查取证时间; 在办案中对技术鉴定公司的选择,作为原告的我公司事前竟一无所知,直到后来木已成舟后,他们提供了一个陕西华春技术鉴定公司地址是西安华融国际大厦第17层01室。可后来去调查时才发现地址虚假:西安这家大厦最高层只有16层。
岐山县法院开庭审判时,法官张红波判华开置业如实退还搬走我企业的全部资产;退还我20万元定金,但对合同约定中的违约金不予支持;对因机器设备被搬,我企业停产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在同一份判决书中前半部分要华开置业退还我公司20万元定金,证明没违约,后面又说我们违约,违反形式逻辑,卖矛又卖盾;该判决书特别荒唐的是让我支付从驻进到被赶出期间6个月的租金10万元,名为“占用场地费”(见《岐山县人民法院2018陕0323民初615号判决书》)!政府招商优惠政策与合同明确规定前2年是免收租金,怎么进来6个月要收租金呢?何况还是对方自己失信赶走了我!后来法院一熟人向我私下交底:这场官司中,招商局于局长早在幕后给他们法院领导“做了工作”,官司要让我这个投资商非输不可。当我公司不服岐山法院判决要上诉宝鸡市中级法院时, 岐山县法院对案件又迟迟不向上移交,直到3个月后被告到中央巡视组,才慌慌张张移交上去。至此该案从2018年4月立案到2019年11月移交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期间仅在岐山法院滞留长达近2年时间。
2019年11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岐山县法院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撤销了岐山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华开置业归还搬去我公司的资产设备;退还我公司20万元定金,并向我公司支付48258元违约金。(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陕03民终1950号判决书》)。当宝鸡中院把我20万元定金及华开置业违约金执行给我后,眼看就要执行被搬去的资产设备,蔡家坡招商局又开始从中阻扰。同时有人再次幕后操作陕西省高院逼宝鸡中院重审,宝鸡中院无奈只好又改口维持岐山法院原判决,至此宝鸡中院不再做任何继续执行了。给华开置业答复是:如果你们坚持还要6个月的租金,建议去案件发源地岐山县法院重新起诉。(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3民再26号》)。2021年元月华开置业回到岐山县法院起诉后,岐山县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开庭审判后,法官景东平仍坚持2018年他们法院张红波的判决,要我企业要支付华开置业90032元租赁费。(见《岐山县人民法院2021陕0323民初484号》。并于2021年8月4日将我新奥特公司因3年已没生产,无收获1分钱利润,公司账上仅留下作为给国家纳税的4.9万元,给查封过去了。同时岐山县法院在执行这笔(2次判决均系同一笔事情,不到10万元)费用时,竟然成了含利息在内36万多元。钱数是原来本金的3倍,利息高达6毛钱,平均日息高达1500元人民币。2021年12月岐山法院还进行赶尽杀绝,认为受害企业账上没有被能执行足够的钱属失信,便向银行系统提交并宣布该企业失信,这个文件上称这是岐山县法院2021年3月12日作出判决,也就是说他们法院在真正2021年3月17日开庭前已出台了最后这一次的判决结果。这种未“判”先“决”的笑话,自取其辱地把岐山县法院腐败的公文笑话 ,自曝到了金融系统失信榜上。
可自2018年3月12日起,我企业资产设备至今被华开置业私自扣压(一部分在露天雨中风吹日晒,已经生锈)还没有归还之事却没人再管。由于以上行政干扰司法,司法拖延办案,枉法裁判与选择性执行(对华开置业不该索要6个月租金的无理要求之事管,对该归还私自扣压我企业的资产设备的正当事情却不管)。造成4年来我企业机器不能转动,订单不能生产。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在600万元以上,整整拖垮了一个企业。
上图:合同书封面部分
上图为:岐山县法院2021年最新判决书部分
图为:岐山县法院最新执行通知书
(3) 维权4年,问题依旧
由于华开置业董事长何某在当地政府、政法、商社会各界关系密如蛛网(他是五丈原派出所邀请的监督员,2018年把我公司董事长打伤,派出所110去现场回来后,到现在还没处理;他所在的这个华开置业公司原是蔡家坡经开区政府以土地入股,作为最大的股东投资的官商合资企业,后来不知为何政府不但没有分红,还欠他一屁股债务,把公有土地白白赔给了他,如今这个公司已成了他私人独家财产。当地人都说:政府损了公有资产,肥了资本家个人;举世闻名的陕西省岐山县五丈原诸葛亮庙下有片土地,是三国时诸葛亮与司马懿隔渭水对峙的蜀国军营,最早陕西某大型公司欲在此处建厂,听专家说疑似地下有文物存在退出后,何某以最低价拿去后现在把厂大摇大摆建在那里,当地政府领导不断前来视察。现在我们看到:在本案中法律本应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但事实上却没解决问题。现在企业资产设备被他人非法扣押现状,与4年前的2018年还是一模一样。
4年来我企业为了收回被扣压的资产设备,尽快恢复生产养活工人,我们找遍法院、当地政府单位甚至县、镇干部个人,没有人理睬,他们不是躲着,就是不接电话。2021年我公司董事长去西安出差时遭到当地政府误以为去上访,在岐山高铁站进行拦截。2021年4月陕西省委巡视组撤离宝鸡市前,发调查函给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调查处理,被蔡家坡招商局虚假回复后搪塞过去;2021年5月陕西省岐山县法院给媒体回复说:他们对“此案判决与处理没问题。”媒体问:官司之后投资商企业资产设备到现在还被扣压在原地,怎么能没问题呢?建议岐山县法院再协调处理。岐山县法院根本没理;2021年10月中央政法委驻陕西督导组发来调查函,被岐山县有关单位虚假汇报搪塞过去;2021年12月,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会维权机构从北京多次打电话,发公函给岐山县人民政府,要求调查处理此事,岐山县政府置之不理;2022年元月中国中小企业维权机构委托陕西省工信厅企业维权部门处理,陕西省工信厅调查时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招商局除了胡说八道我们公司来是为给华开置业造汽车部件(真实情况是我们只租他们地方,与他们业务上没有任何供求关系,即使这份合同完整延续下来,后期我们造了汽车零部件,我们销售给谁也是我们自己的事)外,回复说:他们“不存在非法扣压”,他们只是替受害企业“妥善保管”,“如果受害企业要搬回,可以随时搬走”。这显然是强词夺理,又搪塞上级。这案件在法院介入前就已自己把别人财产抢搬去,并进行长达4年的扣压,怎么能算是“妥善保管”呢?2019年宝鸡中院二审后头顶国徽,身着警服的人前来执行都被当地阻碍没成,怎么“如果受害企业要搬回,可以随时搬走”呢?2022年元月我企业接到陕西省工信厅如此回复函后,表示既然他们给,我们愿意去搬,可是这些资产设备因是被非法抢搬去的,根本没有双方移交清单。如今成了肇事者“妥善保管”的一笔糊涂账。据悉这些年肇事单位华开置业需要什么 ,就随意到现场去拿。东西已经不齐了。现在他们单方突击制作出清单,我们很难认同,而我们出具企业原资产清单,他们又很难认可。这就是当地政府给上级一次次汇报的“妥善保管”与岐山县法院说的“此案判决与处理没问题。”别说那些资产在露天风吹雨淋日嗮已经生锈,4年来企业停产损失怎么办?
现在由于肇事者既拿不出这4年期间,他们曾经同意给我们归还,我们自己不去搬,后果自负的警告通知;又没共认的物资清单。陕西省工信厅从2021年年底到现在把事情也滞留在这里没了音讯。为了2022年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今天我企业万般无奈之下反映上来,望百忙中关注我们企业。帮助解决这个4年来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企业将感激不尽!
通联供稿:陕西新奥特金属磨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 通联电话:18091701619 邮箱:lid202012@126.com
文章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号:610323196706042117
住址:陕西省岐山县蔡家坡世纪家园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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