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4月14日电 (记者门杰伟)吉林省交通执法局、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日前联合印发《2026年全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吉林省开展春季、秋季2次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实行“一超四罚”,依法处罚车辆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要求,构建“百吨王”全链条治理机制,在重点区域建立通行台账,加大巡查力度。健全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以市(州)为单位,排查梳理辖区内“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交通、公安部门实行驻站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出入口联合执法常态化。强化宣传引导与案例曝光,深入解读“百吨王”治理和企业监管相关政策,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 春季专项行动时间将持续至5月31日,重点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和货运企业春季复工复产监管,集中整治春耕物资运输期间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本报长春4月14日电 (记者门杰伟)吉林省交通执法局、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日前联合印发《2026年全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在吉林省开展春季、秋季2次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实行“一超四罚”,依法处罚车辆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要求,构建“百吨王”全链条治理机制,在重点区域建立通行台账,加大巡查力度。健全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以市(州)为单位,排查梳理辖区内“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交通、公安部门实行驻站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出入口联合执法常态化。强化宣传引导与案例曝光,深入解读“百吨王”治理和企业监管相关政策,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
春季专项行动时间将持续至5月31日,重点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和货运企业春季复工复产监管,集中整治春耕物资运输期间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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