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道德与法 -> 内容  

两部门印发通知 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

  发布日期:2024-11-12  查看次数:9123  来源:人民网
 
 

 

 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孙秀艳)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是医保增量政策之一,要坚持将“预付金”作为“赋能金”,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切实为其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进而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促进药品和耗材企业稳健运行,一体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更好服务保障宏观经济发展大局,为社会平稳运行贡献力量。

  通知从政策制度安排、申请流程、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规范要求,主要体现“三个明确”和“三个规范”。“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政策内涵。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按原规定执行。二是明确拨付条件。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作为拨付预付金的条件和标准。三是明确支出标准。核定标准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三个规范”包括规范流程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规范资金监督。在规范资金监督方面,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将医保预付金纳入服务协议,细化相关条款。同时,明确医保部门收回预付金的情形,对无法收回的,停止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结算费用并申请进入司法程序,保证医保基金安全。

  通知同时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地区的预付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更加科学精准 国家卫健委要求疫
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被赋红码 郑
平遥警方通报“女孩被打”:相关
一男子在进京高铁上吸烟并打伤乘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4.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8.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9.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10. 内蒙古松山区检察院应为企业发展创造良
  最新·发布  
1. 南方电网公司专家委员会原专职委员薛武
2. 男子造谣“艺人肖某演唱会第一排门票2
3.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 明
4. 医生被豆包们逼得坐不住了?
5. 山东曲阜开放明故城城墙万仞宫墙段
6. 我科学家在量子声学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7. 台当局禁赴陆参加孙中山诞辰纪念活动
8.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型粤剧史诗
9.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将于12
10. 荷兰侨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60周年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