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齐志明)中国消费者协会12日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建议: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重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社会共治。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齐志明)中国消费者协会12日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建议: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重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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