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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通知师生不带病上班上课

  发布日期:2023-11-30  查看次数:97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国家卫健委此前消息,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时期,监测显示,近期,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以流感为主。此外,还有鼻病毒、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等引起。近期我国急性呼吸道疾病持续上升,与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有关。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地已经发文,提醒、要求老师、学生不带病上班、上课。

  天津:杜绝带病上班上课

  11月28日,天津卫健委发布天津最新流感分级预警。预警提醒,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环境卫生,合理增减衣物,增强自身免疫力的基础上,杜绝带病上班、上课;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做好因病缺勤监测和晨午检,发热学生应及时离校或离园等。

  山东:落实“双减”要求

  11月27日,为有效应对当前多种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山东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晨午检和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学校要做好师生健康监测,确保师生不带病上班、上课。全面落实“双减”要求,注重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建立高质量作业设计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

  山西:身体不适立即报告

  11月23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示。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报告等制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为学生佩戴口罩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居家休息、积极治疗,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教师和学生感染流感、新冠、肺炎支原体后,不得带病上班、上学。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报告,避免带病上课。家长要关注孩子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居家休息,不带病上学。

  绍兴:做好复课证明查验

  绍兴疾控中心建议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场所发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避免入校上学,待学生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后48小时方可复课。对于明确诊断为流感的学生,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做好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同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补课工作,消除学生和家长的顾虑。如有老师得了流感或出现流感样症状,务必安排老师居家隔离休息,不能带病上课。

  邯郸:严格落实晨午检

  11月24日,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公众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采取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学校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报告等制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为学生佩戴口罩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居家休息、积极治疗,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教师和学生感染流感、新冠、肺炎支原体后,不得带病上班、上学。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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