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6月15日电 (记者龚仕建)6月15日,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7省份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在陕西宝鸡举行,共同签署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健全跨省份检察协同工作机制。 《协议》建立了涉秦岭保护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反馈、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划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跨省协同、联合调研等12项机制。
本报西安6月15日电 (记者龚仕建)6月15日,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7省份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协作会议在陕西宝鸡举行,共同签署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健全跨省份检察协同工作机制。
《协议》建立了涉秦岭保护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反馈、调查取证协作、重大跨区划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跨省协同、联合调研等12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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