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人大代表王绍南(中)调研安庆中院。
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收案4.5万件,同比下降17.2%,全市11家法院全部实现负增长,降幅列全省法院之首;诉前委派调解案件5.7万件,调解成功5.5万件。这是2022年安徽省安庆市两级法院内建机制、外搭平台,为创建全省诉源治理示范法院交出的优秀答卷。
“为了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部署要求,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1年底,我们深入调研,形成了《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分析报告,市委书记张祥安给予充分肯定,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洪学农介绍说。安庆市政府和安庆中院出台“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就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提出系列举措。安庆市委政法委下发《全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意见》,各基层法院积极参与推动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运行。桐城市率先建成矛调中心,桐城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已入驻,并在15个镇(街道)、226个村居设置诉调对接联络点。怀宁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提档升级为怀宁县矛调中心。全市所有县市区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对乡镇街平安建设考核。
安庆中院紧扣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22年推进诉源治理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方案》,精心制定《安庆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着眼于诉源治理三大核心指标,明确八项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定期就工作清单进行调度和督促。
安庆中院以全省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推进全市基层法院创建“五好人民法庭”,全面推动人民法庭与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进度。通过挂牌“法官工作室”,转变人民法庭法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推出解纷服务“就地化”;依托各镇(街道)综治中心,构建市、镇(街道)、村三级解纷网络,充分发挥“网格员”“三长”“五老”的调解优势,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2年,全市基层法院通过 “三进”平台,委派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4200多件,调解成功3700件。
“我们要求全市法院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词,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打造具有安庆特色的多元解纷品牌。”安庆中院立案庭庭长蒋爱忠说,一方面依托“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加强与安庆市总商会、人社局、总工会等9个单位诉调对接,线上线下运转,2022年全市法院委派“总对总”平台调解案件9123件。全市法院加强诉前调解力量,聘请驻院调解员53名,全年调解案件超过2万件。另一方面强化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相互衔接,构建解纷主体“多元化”,着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宜秀区人民法院狠抓道交事故纠纷,通过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建设,成立道交团队并入驻道交中心,有效降低道交纠纷案件数和上诉率。岳西县人民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形成“线上推送流转+视频连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一条龙服务模式,强化诉调效率和效果。安庆中院及时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如桐城市矛调中心建设运行工作经验、桐城法院“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望江县人民法院“三孝调解法”、宿松县人民法院“乡贤调解工作法”等工作方法提炼汇编,推广至各法院、各调解组织,扎实推动多元解纷工作。
“全市法院都组建了速裁团队,让法官、法官助理介入诉前调解,将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计入办案量,提升调解成效。”洪学农说,对于物业、征地拆迁、商品房销售合同、知识产权、信用卡、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选择个案快立快审快判,审理一案带动化解系案;实行系列案件合并审理,集束化解,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代表委员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王绍南:
诉源治理重在抓前端治未病
近几年,我多次到安庆中院、潜山市人民法院走访调研,切身感受到安庆市两级法院坚持从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通过法官进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通过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效衔接,聘请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提高诉前解纷效率和效果;广泛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电子送达、线上保全、委托鉴定等服务,让群众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的诉讼便利。全市法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打造安庆市诉源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这几年我从黄铺村的治理实践中感受到,诉源治理要重在抓前端、治未病,重在抓好乡村、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要重视村委、居委(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尤其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公平、及时地为群众解难事,让群众确实有获得感。基层社会治理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力度,让乡村干部群众切实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营造文明和谐新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人民法院报记者 周瑞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