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正局级)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张志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钱色交易;私自决定变更出访路线;同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张志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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