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系统着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全省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指导和日常督促检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逐年提高,2021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全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2021年底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50余万户,较好解决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劳动关系矛盾。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加强。河北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20余项制度文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突出数字化赋能,建成省级集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对全省在建项目用工考勤、工资发放、制度落实等情况全链条动态监管,欠薪隐患得到精准预警。全省排查化解欠薪案件10.83万件,为129万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86.68亿元,实现欠薪案件随出随清、动态清零,欠薪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重点,完善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争议处理程序,畅通争议处理通道,全面加强裁审衔接,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省共建成标准化仲裁院203家,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5万个。十年来,全省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7万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8.7%,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3%以上。(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