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经济与法 -> 内容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专门立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权益

  发布日期:2022-10-28  查看次数:919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高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据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扩展了受益人群范围,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基础上更好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同时,为在实践中准确把握无障碍环境的受益对象,草案提出了“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概念。

  草案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查、验收备案各单位的相应职责,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既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草案丰富了无障碍信息交流内容。草案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提供公共信息、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应采取无障碍方式。此外,草案还鼓励食品药品等商品外部包装配置无障碍说明书,并对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推广使用作出要求。

  草案扩展了无障碍社会服务范围。草案规定了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基本要求。草案还明确,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草案设“监督保障”专章,增加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充实了包括体验试用、社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在内的监督机制。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要求自行领取“逮捕通知书”?
山东重金“悬赏”安全生产问题
上海两男子网购伪造通行证被行拘
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陆克华决定逮捕
2. 一份机密档案的历险记
3. “京津冀晋蒙民歌之旅”赏读活动在津举
4. 第四届万寿国际安全研讨会在北京开幕
5. 商业险理赔后,用人单位可据此免除部分
6. 美国调整对华加征关税
7. 4月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延续稳步增长态势
8. 有人穿“警察”字样雨衣参加丧事?官方
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
10. 湖南怀化“旅游金三角”激活全域旅游活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