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了“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古籍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古籍事业繁荣发展”的主要目标。
人民网“强观察”栏目梳理发现,“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普查完成270余万部另1.8万函。共2861家单位完成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占预计存藏机构总数的96%以上。
“古籍既是中华物质文化的重要代表,又是中华思想文化、制度文化的载体,是中华文明最核心、最精粹、最深厚的历史遗产。”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卜宪群认为,古籍的根本价值在于文化建设方面。回望历史,从刘向、郑玄到朱子、戴震,从《五经正义》到《永乐大典》《四库全书》,中国学者始终把古籍整理当作阐发思想的重要途径,国家也把古籍工作看作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谈及古籍保护的难点,卜宪群坦言,主要是“人才”和“时间”的问题。“我们有浩如烟海的古籍已经残损,能从事修复的专业人员却不多;同时,古籍保护工作相较于其他学术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且其评价体系中,古籍整理属于资料性工作,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工作,这不仅是对古籍整理工作成果的偏见,还制约了古籍工作的开展。”
“举个例子,我研究秦汉史,清代《汉书》研究是显学,学者积累百年,才出现一部王先谦《汉书补注》,却还不尽人意。曾在我所工作的史学大师陈垣,从他开始整理《旧五代史》,经过他与弟子的不断努力,才完成了《辑补旧五代史》的工作。现在我所青年学者主持的《今注本旧五代史》,在陈智超先生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数代人数十年的努力,才使这部近于失传的重要文献灿然可观。”卜宪群表示,长时间皓首穷经,考核问题、职称问题、绩效待遇问题等的确是许多古籍整理工作者不得不考虑的。
对此,《意见》在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特别强调要健全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古籍工作质量,完善古籍工作成果评价办法,加强古籍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职称评定、评奖推优、科研成果认定、效益评估等政策要向古籍工作人员倾斜,对主要承担古籍工作的国有文化企业加大社会效益考核占比,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古籍重点项目的业务部门可不考核经济效益。
“当然,在困难中我们也取得了不少成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古籍影印技术使过去藏于图书馆中的难得一见的珍本、善本广泛传播;数据库的不断完善,使古籍利用更加便捷。还有不少学者,坚持从事古籍工作,出版了不少质量上乘的校勘、注释成果,尤其在出土文献整理方面,发展尤其迅速,成绩喜人。”卜宪群说。
据了解,我国自2007年起就已启动了全国性古籍保护工程“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期间,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及行业规划,《公共图书馆法》也正式立法……古籍普查、数据发布、数字化、相关平台建立、修复、成果活化、展览等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卜宪群进一步说,《意见》给予古籍工作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恰当的定位和科学目标,既明确了文物保护、基础科研和古籍整理工作的目标,又注重资源转化利用。同时,《意见》促进古籍保护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利于事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