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经济与法 -> 内容  

为中小企业办好实事:你的权益,平台守护

  发布日期:2021-9-20  查看次数:6428  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为巩固存量就业、吸纳新增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积累创新资源等多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同时,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诸如追讨欠款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也阻碍其健康发展。

近日,在广州召开的第十届中国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大会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平台”。我国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现状如何?目前仍面临哪些痛点、难点?新推出的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平台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哪些诉求?人民网“强观察”栏目记者采访了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周健。

记者:我国上亿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您认为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有哪些重要意义?

周健: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度重叠,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在我看来,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有两方面重要意义。

其一,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是相关政策法律体系的明确要求。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的重要宗旨。2017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权益保护”专章,明确指出“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今年年初召开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要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着力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这都有利于纾解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现实困难。

其二,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还有利于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3月底,《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发布,评估结果显示全国36个参评城市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发展较为均衡,各地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记者: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现状如何?

周健:2019年,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我中心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现状调研和分析工作,期间采取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深入走访企业等形式,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和分析。

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权益保护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财产权、政府有关部门设立投诉渠道、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依法对中小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等等。总体来看,近年来各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法治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省市出台了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等专项政策文件,对损害企业权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护企业权益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各地方也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制定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规范涉企收费力度,扩大了渠道受理企业维权诉求,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情况得到显著改善。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众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等环节仍面临着不小的压力与挑战。我们发现涉及企业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营商环境有待改善、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不足、政策法规仍需完善等方面。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们建议:一是进一步采取有关措施,包括强化涉企收费监督、规范涉企监督检查等行为,切实加强企业权益保护;二是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行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补齐短板,提高政策可见度、到达率,细化法律条文规定,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记者: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周健:平台在正式对外公布前进行了试运营,在此基础上对平台提供的功能和服务进行了调整、优化,还配套开通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热线(010-82290007),在解决企业诉求、为中小企业办实事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平台完全是公益性质的,目前拥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两个载体,二者的服务功能基本一致,划分为“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和“案例曝光”五个板块。

依据我中心制定的《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暂定的投诉受理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二是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和职责约定、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行为;三是大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反合同约定以大欺小、损害中小企业利益的行为;以及侵害企业和创业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除了受理来自中小企业的投诉之外,平台还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听取他们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此外,我们会对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形成报道,刊发于《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的权益保护专栏,并联合新闻媒体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关注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舆论氛围。

在刚刚召开的第十届中国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大会上,我们首次举办了以“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平行论坛,并发布了十个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老赖”,积极宣传地方政府为企业纾困的“店小二”,努力打破阻碍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玻璃门”。我们期待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论坛可以持续举办下去,逐步升级成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3·15”。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要求自行领取“逮捕通知书”?
山东重金“悬赏”安全生产问题
上海两男子网购伪造通行证被行拘
浙江省丽水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死鱼上浇鸡血冒充新鲜?查处!
2. 杭州上城通报“叫花鸡里没有鸡”:立案
3. 五一假期全国民航累计发送旅客997.
4. “五一”假期北京接待游客创历史同期新
5. 2024年中国内地电影五一档票房破1
6. 宁夏: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
7. 公安部公布依法整治“机闹”典型案例
8.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
9. 北京车展迎专业观众日 国产新能源车引
10. 广州一油罐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油箱着火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