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媒体互动 -> 内容  

猪肉价格持续下跌,肉制品“走”向何方?

  发布日期:2021-6-9  查看次数:767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68日电 题:猪肉价格持续下跌,肉制品“走”向何方?

  新华社记者何欣荣、杨有宗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通过对全国500个县集贸市场和采集点的监测,6月份第1周,全国猪肉平均价格为29.45/公斤,比前一周下降4.7%,同比下降36%

  在上海市徐汇区伊丽包子铺,早餐时刻,消费者正在排队购买包子。店主陈先生介绍:“肉包子两块五一个,素包子两块一个,已经大半年没有调整过价格了。”

  不只是肉包子,记者走访多家超市、便利店发现,熟食、火腿肠、香肠等猪肉制成品价格也没有随着此轮肉价下跌而下调。

  在上海一家家乐福超市,重量为320克的金锣肉粒多香肠售价为16.8元,400克的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售价为13.8元。导购员王春霞说,这些产品近期均未进行价格调整。从销量上来看,也基本保持平稳。

  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向双汇发展提问:生猪价格今年大幅下跌,对企业产品成本和售价有什么影响?双汇发展回复:猪价下降有利于屠宰业和肉制品降低成本。生鲜产品的价格会随行就市,包装肉制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超市里的优质五花肉,去年最高到过三十七八块钱一斤,现在降了十多块钱。为啥火腿肠、熟食价格没有降呢?”68岁的上海市民赵先生有些不解。

  对此,部分商户、企业表示,主要是出于分摊前期成本、保持终端价格稳定等方面的考虑。

  ——分摊前期成本。伊丽包子铺店主陈先生说,他的包子铺每天要采购猪肉40斤左右,采购价格已从前期高点的每斤二十六七元,降到如今的每斤十八元左右。“肉价高的时候,肉包子也卖两块五。那时没有涨价,现在也不会降价。”

  陈先生告诉记者,肉价高时,他所经营的店铺大约有三个月,卖肉包子不赚钱甚至每个要亏损0.1元左右,如今可把之前的损失弥补回来。

  ——保持价格稳定、维护品牌形象。在武汉一家中百超市的冰冻区,重量为720克的韭菜猪肉、荠菜猪肉等馅料水饺售价均为每袋24.9元。导购吴小姐说,她常年负责速冻食品区域,很少有因肉价变化而导致水饺价格变动的情况出现。“如果今天涨、明天降,消费者会觉得你家的产品是不是有问题,反而不会买。”

  一家生产火腿肠的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保持终端价格基本稳定,对于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有重要作用。“以火腿肠为例,如果价格调整过于频繁,会对经销商体系产生一定冲击,不利于最终销售业绩。”

  ——价格不降,但会采取促销措施向消费者让利。一家连锁熟食企业高管告诉记者,该企业用量比较大的是猪头肉、猪蹄和猪耳朵等原料,近两年价格保持平稳。“一方面,我们和上游的新希望、温氏等养殖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并不像市场波动那样剧烈。另一方面,在肉价大幅下降的情况,我们的熟食产品虽然不降价,但会采取会员八八折优惠,特定日期买三送一等促销措施,向消费者让利。”

  由于猪肉价格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影响较大,各方对此高度关注。相比之下,肉制品价格基本属于市场定价,政府干预较少。

  开源证券分析师黄子航说,食品企业在定价策略方面,有的基于成本定价,有的则基于需求定价。“所以,原料价格的下跌并不一定导致制成品价格下调。当然,猪肉价格如果保持稳定,对下游行业来说也是有利的。”

  农业农村部近期表示,未来将引导区域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加强生猪产销规划衔接。鼓励探索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并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参与采写:桑彤、周念坤)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
全国10余省区有大到暴雨 辽宁
涉黑组织何以野蛮生长 四川饶拾
大连通报宝马故意冲撞人群致5死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37名跟团游客不购物被扣购物店?云南
2. 广西那坡县通报引水渠渗水致泥石流:4
3. 法院通报判决书出现多处错误:属实,已
4.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从玖涉嫌受贿案提
5. 海峡两岸少儿美术大展澳门特展揭幕
6. 吉林省全面启动备春耕农资打假工作
7. 甘肃发文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8. 女子称被丈夫烧伤 四川越西警方:暂未
9. “67岁老人讨薪被打”?警方通报:案
10. 安徽宁国通报“游客遭村民设卡收费”: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