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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为何纠纷频发?

  发布日期:2021-1-22  查看次数:8732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田勘

  1月19日,某明星的前男友在微博上发文宣布自己有孩子了,并且附上了照片。有网友扒出这个孩子可能是郑和张在美国找人代孕所生的孩子。因为女方不够配合,有法律程序没有走完,导致这两个孩子和男方还在美国,无法合法回国。

  此事曝光后,她回应称,“屡屡拒绝以曝光隐私的勒索,没有违背国家指示和境外法律。”

  中国卫生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是,美国等一些国家则允许代孕,因此她使用了“没有违背境外法律”这个解释。

  明星或一些人让代孕生孩子显然是不想亲历亲为,因为孕育和抚养一个孩子的艰辛是任何一对已经亲历亲为生儿育女的夫妻所能刻骨铭心体验的,而且其中的苦涩有些只能意会,语言不足以道。

  天底下,父母之爱子如同所有的喜爱一样,除了血缘关系,最大的原因是,经历了亲历亲为,有了浓烈和炽热的感情,才会把他们养大成人,并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哪怕自己的生命。

  尽管人们都知道也认同,放弃一个孩子比放弃一条小狗要难上100万倍,但事实上还是有人很轻率地就放弃孩子。在代孕这种境况中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代孕中有更多的因素诱使人放弃孩子。

  这就有必要审视迄今为止的代孕政策。代孕有三种,一是父母双方提供精子、卵子,培养成胚胎以后移植到孕母体内;二是父亲提供精子、由第三者提供卵子,再找孕母孕育胎儿;三是母亲提供卵子,由第三方提供精子,让孕母代孕。前一种也称为妊娠代孕,前述明星夫妻可能就是这一类。第二和第三类可归属于传统代孕,即有生物学父母与代孕父母的交集。

  然而,即便明星夫妻供卵和供精是他们的,而且他们是孩子的生物学父母,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可能完全是零,体会不到这是自己的精子和卵子结合的产物。

  代孕母亲亲历了生育的全过程,有可能比生物学父母对孩子的感情更深厚。但如果发生代孕母亲与准生父母之间的纠纷,即便是现在允许代孕的国家,法律都是趋向于生物学父母,即准父母。

  在允许代孕的美国,一般都倾向于娠妊代孕,原因是,与代孕人无任何血缘关系,保证来自准(生物学)父母基因的完整性,同时可以扩大代孕人的选择范围,能首先从生育的角度而非遗传角度考虑代孕人,不用受限于捐卵人的相貌、身材、品学等限制,更多专注于生育历史,家庭环境等因素。另外,还可以采用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在把胚胎植入代孕母亲子宫前进行胚胎移植前基因筛查(PGS),排除遗传病,还可以进行性别选择。

  至于传统代孕,由于有法律麻烦,如既要采用准父母的卵子(精子是他人的)或精子(卵子是他人的),又要以准母亲的子宫亲历孕育,与代孕人有亲缘关系,将来亲权判定存在隐患,所以美国绝大多数州都不允许这种代孕方式。

  而且,即便采用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来对胚胎基因进行筛查后再移植至体内,也难以担保孩子就是健全的,因为人类的功能基因超过2.1万个,第三代试管婴儿只是对一些特定遗传病可以筛查,对大量的遗传病还难以查出。除了基因编码的一些遗传病,在妊娠期、分娩时由于孕妇的种种情况,如妊娠糖尿病、甲减等疾病,或分娩时肩难产等,也有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现各种缺陷。因此,会造成代孕的失败案例,客户不会支付资金,这些孩子的处境就很堪忧。

  然而,代孕母亲则有可能更加疼惜这些孩子。2017年47岁代孕母亲吴川川(化名)在怀孕三四个月检查出来患有梅毒,被客户退单,她怜惜胎儿拒绝流产跑回老家产女,后因生活拮据卖掉出生证。2020年冬,她自称后悔当年卖掉出生证,组建新家庭后想为孩子上户口,四处寻找客户为3岁女儿解决户口问题。

  但是,在允许代孕的美国,法律是倾向于准(生物学)父母的。1986年,美国第一位代孕妈妈怀特海德(Whitehead)成功生下孩子梅里莎(Melissa),可是后来在转交孩子归属权的时候,怀特海德更心疼孩子,认定梅里莎是自己的,要争夺亲权。经新泽西州法庭审理,法官认定双方签署的代孕协议无效,出于对于孩子最大利益的保护,最终判决孩子归生物学父母所有,即威廉·斯特恩(William Stern)与其妻子伊丽莎白·斯特恩(Elizabeth Stern),是他们提供的卵子和精子。

  同样,1990年加州代孕人约翰逊(Anna Johnson)也拒绝放弃孩子的所有权,准父母向加州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定,代孕协议真实有效,孩子归准父母所有。

  从这些情况看,代孕有着非常多的麻烦,如果没有详尽的法律,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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