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媒体互动 -> 内容  

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这些新规将这样温暖你

  发布日期:2020-11-30  查看次数:875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题: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这些新规将这样温暖你

  新华社记者白阳

  2020年的最后一个月进入倒计时,一批民生新规让这个冬天增添了阵阵暖意。事关你的切身利益,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销售规则玩成文字游戏,这个促销新规让我远离套路

  一件衣服原价500元,15元定金可抵30元,前4000名客户定金可以翻3倍,“双11”当天满400元减50,0点前下单还能领取50元红包……

  近年来,各类花式促销规则让“买买买”变得愈加“烧脑”。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

  促销先提价再打折?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促销规则太复杂难懂误导消费者?暂行规定要求,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针对“刷单”“刷好评”等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过去我没得选,这个反垄断新规让我的权益有保障

  某种商业模式刚成为风口,同类型产品在市场上百花齐放;几年后在并购、控股等资本运作下,市面上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却所剩无几。通过经营者集中,企业可以扩大市场竞争力,但也可能带来垄断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

  12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对此明确,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认为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告知申报人;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为减少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经营者可以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如承诺方案不足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可以与经营者就限制性条件进行磋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其他承诺方案。

  有了这个条例,我在攀登科技高峰的道路上更有动力了

  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作为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条例在奖励提名、学术诚信等方面作出重要改变,有望对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产生积极影响。

  条例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提名者应当严格按照提名办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在程序上,明确评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

  此外,针对个别科研人员、机构有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前科”,隔几年避过风头后又参评科技奖励的情况,条例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即对上述个人或组织“一票否决”。违反条例规定,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今后办事凭信用,“奇葩证明”的烦恼将成为历史

  为了一趟出境游,得跑几个部门“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部门动动嘴,群众跑断腿”的状况,正在成为历史。根据国办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简单说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用信用代替证明的新型办事方式。你去行政机关办事,只要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办理。但如果申请人承诺不实,行政机关就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指导意见,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将优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如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代言时冲在前头 出事后躲在最后
全国10余省区有大到暴雨 辽宁
涉黑组织何以野蛮生长 四川饶拾
大连通报宝马故意冲撞人群致5死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宁夏固原为4000余名劳动者追讨拖欠
2. 线下违规学科培训调查:藏在居民楼里的
3. 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4. 上海豫园灯会将于2025年元旦亮灯
5. 海峡两岸(深圳)孔子文化交流学术研讨
6. 安徽已储备3827台套铲雪除冰装备应
7. 我科学家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
8.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9. 税务部门再曝两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
10. 四川西昌警方通报男子酒后驾车当街撞死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