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7日电(记者宋喜群、冯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体现山东特色、符合现实需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为山东省地名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治依据。 条例采取“小快灵”形式立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 条例共二十五条,对于理顺地名管理体制、规范命名更名程序、严格标准地名使用、明晰标志管理责任、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发挥地名功能作用、强化监督依法问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条例明确提出深度挖掘地名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丰富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资源高效转化利用;鼓励设置智慧型地名标志,通过二维码、智能终端等方式,展示地名文化、提供公共服务信息,提升地名信息化水平。
本报济南6月7日电(记者宋喜群、冯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一部体现山东特色、符合现实需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为山东省地名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治依据。
条例采取“小快灵”形式立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
条例共二十五条,对于理顺地名管理体制、规范命名更名程序、严格标准地名使用、明晰标志管理责任、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发挥地名功能作用、强化监督依法问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条例明确提出深度挖掘地名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丰富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资源高效转化利用;鼓励设置智慧型地名标志,通过二维码、智能终端等方式,展示地名文化、提供公共服务信息,提升地名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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