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任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近日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功能作用全方位彰显。广大社会组织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勇担使命,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彰显价值,在繁荣社会事业中倾情奉献,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积极作为,在推动科技创新中攻坚克难,在助力民生改善中践行初心,已经成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其积极贡献和显著成效获得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认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在党建引领、内部治理、专业服务、诚信自律、担当奉献等方面始终走在前、作表率,持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