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近期,一些不法经营者使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行为,为坚决遏制“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八个严禁”,明确了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禁止事项。
就生产商责任看,《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计价秤产品;严禁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
从销售商角度看,《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合格标志、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计价秤;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计价秤。
对于如何规范使用电子秤,《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规定,即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严禁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即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包括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不设置公平秤、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登记造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