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取缔“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的公告。经查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予以取缔。 (总台记者 唐高林)
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取缔“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的公告。经查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予以取缔。
(总台记者 唐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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