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9日电 (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前11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515.1万户,同比增长25.4%,两年平均增长11.9%。 据介绍,去年前11月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中,当年即领用发票、有收入申报的税收活跃户达1055.7万户,占比69.7%,较上一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 从产业发展结构看,去年前11月,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三新”经济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455.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30.1%,较上一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
本报北京1月9日电 (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前11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515.1万户,同比增长25.4%,两年平均增长11.9%。
据介绍,去年前11月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中,当年即领用发票、有收入申报的税收活跃户达1055.7万户,占比69.7%,较上一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
从产业发展结构看,去年前11月,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三新”经济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455.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30.1%,较上一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