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案例纪实 -> 内容  

散布他人隐私煽惑网暴被定罪判刑

  发布日期:2023-10-7  查看次数:9500  来源:光明日报
 
 

 

  【案例苑】

  ●案情:李艳(化名)是一位网络主播。2019年1月至5月,刘宏(化名)与李艳发生感情纠纷。为泄愤报复,刘宏从他人处购买了李艳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编辑并添加诅咒文字后,通过几十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称“李艳的身份证号,大家拿去借网贷”。相关网络帖文的阅读量达1万余次,引发大量负面评论。刘宏还利用网络账号大量添加被害人李艳粉丝,私信发送李艳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扬言要伤害李艳。

  由于个人信息被不法使用,李艳的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侵扰。她在2019年四五月间直播收入陡降,并有大量粉丝对其取消关注,李艳不堪忍受选择报警,后刘宏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

  ●判决: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宏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被害人生活,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综合考虑被告人坦白等情况后,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宏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说法: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频频发生,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人格权,也严重污染网络生态、毒化网络风气。网络暴力所涉违法行为类型多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即为其中之一。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开盒”等,在网络上非法曝光他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导致网络暴力直接针对具体个人,危害更加严重,甚至还可能转化为线下暴力,进而对受害人人身权益带来直接损害。基于此,对网络暴力所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严厉惩治,以有效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本案即是通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网络暴力案件。行为人购买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对外发布,严重侵犯被害人个人信息权益,且对被害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滋扰,达到了“情节严重”这一刑法打击的标准。基于此,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打击网络暴力,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空间。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浙江一女子横穿马拉松赛道被阻后
北京警方对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立
长三角铁路春运12天已累计发送
“飞贼”凿洞入室盗取大量奢侈品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韩勇决定逮捕
2. 桂林通报“烤肉店现阴阳菜盘”:已依法
3. 湖南新化县一煤矿发生透水事件 1人被
4. 浙江宁波一小客车追尾刮碰多车 致1死
5. 山东省德州市探索组建民兵基层社会治理
6. 香港岭南大学成立数据科学学院
7. 死鱼上浇鸡血冒充新鲜?查处!
8. 杭州上城通报“叫花鸡里没有鸡”:立案
9. 五一假期全国民航累计发送旅客997.
10. “五一”假期北京接待游客创历史同期新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