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道德与法 -> 内容  

长江(宜宾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发布日期:2023-6-8  查看次数:948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姜郑勇 通讯员 彭屏 伍永杰)“万里长江水,春深可染衣”。6月5日,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揭牌,标志着四川省首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投入使用。

  据悉,该基地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李庄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合作成立,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环境保护意识宣传、环境保护文化传播为一体,是宜宾市推动形成“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多元共治大格局的具体举措,将对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四川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中位于南缘的“长江首城”宜宾市,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保护区江段有321.86公里。近年来,宜宾法院不断加强对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探索实践,携手川、渝、滇、黔有关市(州),建立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金沙江流域“金丝带2+3”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长江上游“纽扣法庭”共建机制,运行“河长+院长+检察长”“一河四警”治河管河机制,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巡河值守、补植复绿等恢复性生态修复方式,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心用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更加科学精准 国家卫健委要求疫
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被赋红码 郑
平遥警方通报“女孩被打”:相关
一男子在进京高铁上吸烟并打伤乘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4.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8.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9.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10. 内蒙古松山区检察院应为企业发展创造良
  最新·发布  
1. 南方电网公司专家委员会原专职委员薛武
2. 男子造谣“艺人肖某演唱会第一排门票2
3.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 明
4. 医生被豆包们逼得坐不住了?
5. 山东曲阜开放明故城城墙万仞宫墙段
6. 我科学家在量子声学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7. 台当局禁赴陆参加孙中山诞辰纪念活动
8.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型粤剧史诗
9. 第三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将于12
10. 荷兰侨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60周年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