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以案说法 -> 内容  

租客使用自购电器触电身亡,房东被诉担责

  发布日期:2022-11-5  查看次数:9952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王 洪 丁 俐 通讯员 唐雪纯)房屋租赁发生纠纷,租客触电身亡,房东或供电公司应否赔偿?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4月,从事豆腐加工生意的张某从房东刘某的农家小院里租赁了一楼房屋,并购买了机器设备,用于豆制品生产经营。2021年7月某日,张某在一楼豆腐作坊内拔电子秤插头时不幸触电,豆腐坊工作人员发现后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即将其送至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诊断为电击伤致呼吸心跳停止。

随后,张某的父母及其妻女将房东刘某和供电公司一并起诉至樊城区法院,认为房东刘某提供的供电线路上因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原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应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供电公司应履行用电检查义务,其未要求刘某安装漏电保护器,形成了安全隐患,对张某的死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询问了事发时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证实,涉案电子秤由死者张某自行购买,张某触电时手捏着电子秤充电器。承办法官走访事发现场时发现,涉案房屋内装有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符合基本用电安全条件。

法院认为,本案系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张某从房东处租赁出租房,房东应当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交付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及对租赁物进行一般的维护管理。本案中,出租房内已安装具有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具有相应的漏电保护功能,符合用电安全条件,房东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出租房屋的电线线路存在安全隐患,故对于原告关于房东存在过错的主张,不予采信。关于供电公司的责任,涉案房屋内的输电线路属于房东所有,归房东管理,并非供电公司的财产,亦无证据证明供电公司在该起触电事故中存在过错,故对于供电公司应承担责任的主张亦不予支持。发生触电的电子秤系张某自行购买的私人电器,其本身负有对用电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排查的责任,受害人在拔电子秤与充电器端口时触电,不能排除其存在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违章操作电器的情况。综上,原告针对房东与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中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云南省教育厅:已将罗崇敏涉嫌违
乌江榨菜回应网传消费者吃出脚指
广东江海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我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韩勇决定逮捕
2. 桂林通报“烤肉店现阴阳菜盘”:已依法
3. 湖南新化县一煤矿发生透水事件 1人被
4. 浙江宁波一小客车追尾刮碰多车 致1死
5. 山东省德州市探索组建民兵基层社会治理
6. 香港岭南大学成立数据科学学院
7. 死鱼上浇鸡血冒充新鲜?查处!
8. 杭州上城通报“叫花鸡里没有鸡”:立案
9. 五一假期全国民航累计发送旅客997.
10. “五一”假期北京接待游客创历史同期新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