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
责任编辑 马金顺
9月22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西安市各区县法院院长等出席会议。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会上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西安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赵雷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及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用司法的方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是西安两级法院全面发挥人民法院在建设西安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职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司法实践。
发布会现场。
会上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重视营商环境;面对新的形势,审视营商环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营商环境等二十个方面,提出了全方位加强全市法院对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力度,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此次评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妥善运用破产清算程序转和解程序,实现债务人脱困和债权人获得充分清偿双赢局面的破产和解案;有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惩恶扬善价值导向,体现法官担当作为的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案;有突破传统审判模式,采用示范判决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有借助网络平台,让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进行,实现执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执行案……从多方面、多角度,全面体现了全市法院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有效回应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38.11万件,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43%,审执结案件28.36万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40.5%。西安法院牵头主抓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获得“全国标杆指标”,改革案例被国家发改委编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和《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为西安市获评“中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出贡献;审理的鹤壁国龙物流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西安中院被西安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2021年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结果显示,西安法院三项牵头指标中,“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两项指标位列全省第一。
西安两级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便利化水平,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持续推进纠纷诉源治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有效降低诉讼维权执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