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道德与法 -> 内容  

国家药监局:严格控制新开办疫苗生产企业

  发布日期:2022-7-10  查看次数:9297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孙红丽)为依法对疫苗的生产、流通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国家药监局8日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国家对疫苗生产实施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开办疫苗生产企业。新开办疫苗生产企业,除符合疫苗生产企业开办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疫苗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规定》共7章44条,包括总则、持有人主体责任、疫苗生产管理、疫苗流通管理、疫苗变更管理、疫苗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根据《规定》,国家对疫苗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持有人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疫苗上市后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疫苗生产管理方面,持有人自身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从事疫苗生产活动时,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按照药品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程序,向生产场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超出持有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为取得疫苗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企业。

《规定》还明确,疫苗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不良事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确认或者怀疑与疫苗质量有关,或者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另外,从事疫苗出口的疫苗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际采购要求生产、出口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将仅用于出口的疫苗直接销售至境外,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疫苗出口后不得进口至国内。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更加科学精准 国家卫健委要求疫
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被赋红码 郑
平遥警方通报“女孩被打”:相关
一男子在进京高铁上吸烟并打伤乘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8.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9.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10. 军号声声撼山河
  最新·发布  
1. 出现75次!“改革”“创新”成今年《
2. 杭州市市长:把杭州打造成“科技小龙”
3. 安阳文旅“开门红”
4. 天津市河西区召开2026年民营经济大
5. 为什么机器人不必“长得像人”
6. 国际油价3年多来首次突破每桶100美
7. 我科学家在光通信和6G领域刷新纪录
8. 全国政协委员厉彦虎:让课间15分钟真
9. 黄河水利委员会安排部署2026年水旱
10. 全国政协办公厅2025年季度理论研讨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