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社会调查 -> 内容  

联大新决议限制五常否决权?专家:难有实质效力

作者:甘甜   发布日期:2022-4-29  查看次数:94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4月29日电 (甘甜)第76届联合国大会26日通过决议,规定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联大将自动召开正式会议,所有联合国成员都可以对行使否决权的行动进行审查和评论。

  这是否意味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今后使用一票否决权将受到限制?联合国大会又为何要对此进行限制?联合国问题专家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均认为,这一新决议并不构成实质性法律效力,更多是道义上的压力。

点击进入下一页
联合国大会4月26日通过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新决议。图片来源:联合国网站视频截图。

  决议通过:五常一票否决权将受限?

  4月26日这项不经表决通过的决议规定,当安理会一个或多个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后,联大主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大正式会议,就投否决权所涉问题进行辩论,除非联大正就相同问题举行紧急特别会议。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和法国)在非程序事项表决时可以行使否决权,非程序事项决议需要5个常任理事国均不否决方可通过。

  对此,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理查德·米尔斯表示,美方对赋予五常成员的否决权遭到滥用深表关切。“特别是,我们对俄罗斯在过去十年滥用否决权的模式感到格外不安”。

  俄罗斯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根纳季·库兹明则回应,“尽管(决议)它包装得很漂亮,但毫无疑问,它是企图对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施加压力的工具。”

  决议通过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蒋华作解释性发言称,基于中方对联合国大会作用的一贯立场,中方能够理解并认同这项决议的出发点。

  但蒋华同时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安理会不能采取行动的具体情形多种多样。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赋予联大新的授权,意味着建立一种自动触发联大召开会议的机制,这在实践中很可能引发程序上的困惑和混淆。目前难以确定这样的安排能否达到决议的预期目的。

  专家分析:难有实质效力

  外交学院教授郑启荣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指出,联大这一新决议在实际操作中阻止不了五常行使否决权,但会对其形成一种道义上的压力。郑启荣认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接下来在使用否决权时会更加谨慎,因为会考虑到之后的国际反应。

  北京语言大学联合国研究中心主任贾烈英同样认为,联大这一新决议不会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联大不像安理会,过去通过的一些决议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力,执行起来没有强制力。但对于联大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说要创造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听听大家声音的环境。

  联合国成立以来,投否决票最多的国家是前苏联(俄罗斯),其次是美国。而从这次美国公开支持联大新决议来看,贾烈英认为,美国还是想通过限制别人的否决权,进而影响对手在联合国发挥相关作用。

  贾烈英认为,大国对于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而此次联大通过新决议背后,显然是有大国的动机和想法在推动,“还是应当倡导大国之间进行对话沟通、解决问题”。(完)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
优化村居监督力量
陕西洋县一社区要求返乡过年人员
上海:逐步恢复国内航班执飞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宁夏固原为4000余名劳动者追讨拖欠
2. 线下违规学科培训调查:藏在居民楼里的
3. 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4. 上海豫园灯会将于2025年元旦亮灯
5. 海峡两岸(深圳)孔子文化交流学术研讨
6. 安徽已储备3827台套铲雪除冰装备应
7. 我科学家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
8.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9. 税务部门再曝两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
10. 四川西昌警方通报男子酒后驾车当街撞死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