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风电和光伏项目递交两份函件要出具同意项目选址的复函,县林业局却以数据修改等原因,办事人员连跑11趟都没有办下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很快查清了“龟速复函”事实真相。
这得益于河池市纪委监委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
去年9月,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华西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西都安县综合能源项目框架协议书》,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在都安县成立华电福新都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都安综合能源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协议签订后,县长在全县新能源项目工作推进会上要求参会各部门要在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环评水保、并网指标等各方面做好服务和指导,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力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当天参会的就有县林业局的领导。
两个多月后,该公司派多名业务员到县林业局办理项目选址用地审查事宜,提交了《关于申请出具广西华电都安龙湾、下坳风电项目选址使用林地意见的函》和《关于申请出具广西华电都安下坳、永安等2个光伏项目选址使用林地意见的函》。
受理申请后,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以数据修改、外出开会、下乡处理公务等原因为由一直未予以办理。直至11月3日早上,都安县委主要领导对县林业局局长约谈后才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天11时才向华电福新都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原则同意该项目的选址。
经调查核实,县林业局在项目选址审核、复函等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不解放,县林业局局长黄某雨、副局长韦某机思想保守、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不够,执行政策囿于成规,工作不主动、不督办,拖沓推诿,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给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2021年11月,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张某欢诫勉处理,2022年1月,都安县纪委监委给予黄某雨、韦某机党内警告处分。
“龟速复函”事件发生后,河池市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着力从提升服务企业意识、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提高改革成果转化率、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查找问题,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形成改进作风的整体效应。(广西河池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