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医疗保健 -> 内容  

冬吃萝卜夏吃姜?现在吃姜正当时

作者:李杨帆   发布日期:2021-12-21  查看次数:83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不找医生开药方”。在中国的饮食文化和中医药知识中,姜都占有重要地位。夏季宜吃姜,但其实冬季也同样适宜吃姜。

生姜、干姜、炮姜

本领各不同

我们常用的姜类有生姜、干姜、炮姜。生姜辛温,归肺脾胃经。

其实,生姜、干姜、炮姜本为一物,均能温中散寒,适用于脾胃寒证。但由于炮制的方法不同,其性能亦异。生姜长于散表寒,又为“呕家之圣药”;干姜辛热,善守中,偏于祛里寒;炮姜则善走血分,长于温经止血。古人对这些姜简单概括为“生姜走而不守,干姜能走能守,炮姜守而不走”。但在日常养生中,我们用得最多的是生姜。

吃姜的好处不少。体质偏寒者通常怕冷、手足发凉,吃冷食后易腹泻,吃姜能温中驱寒,防寒邪伤脾胃,避免消化不良。

姜可止呕,有晕车、晕船苦恼的人,在途中含几片姜,或喝点姜水可以改善症状。当吃饭不香或饭量减少时,吃点姜,能改善食欲,增加饭量。如果患了风寒感冒,喝一碗热姜汤、粥等,症状就会有所改善。如有鱼、虾、禽肉中毒,或者误食木薯、野蘑菇或生半夏、生南星等药物之毒,都可以用姜来解毒。

冬季用姜方法多

养生清单请收好

冬季用姜可以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制定养生方案。

姜红茶 中药与茶叶也并非不能同服,姜红茶就具有调理肠胃的作用。姜红茶的做法:取红茶1至3克、鲜姜3片,放茶杯里以沸水冲泡,加盖焖3至5分钟,每天喝1至2次即可;也可用鲜姜15克,榨汁后调入红茶水中。

姜枣茶 生姜具有温中散寒、发汗解表的作用,用生姜大枣泡水,具有温中散寒、调和营卫的作用,对于冬季初感外界风寒疗效非常显著。

姜汁撞奶 对于患有胃溃疡的人群,姜汁撞奶可护胃。生姜汁两到三勺,倒入半斤煮沸的牛奶中,放温后,清晨空腹饮用。牛奶和姜汁可在胃黏膜的溃疡面上形成一层保护膜,防止胃酸的侵蚀。

生姜粥 对于脾虚便溏的人群,生姜熬粥也值得推荐,做法:取大米50克,洗净后加水熬粥,快熟时加入姜片10克,煮至米熟即可,趁热服食。

醋泡姜 生姜具有独特的辛辣味,可以刺激味蕾,健脾开胃,而醋有开胃活血的作用,用醋泡姜能调理脾胃,促进消化。姜主发散,醋性收敛,姜中加入醋后,两者的作用互相提升,既升阳气,又疏发肝气。醋泡生姜具有疏肝养胃的功效,适合脾胃虚寒和消化不良的人食用。做法:第一步,先把鲜姜切成薄片;第二步,把切好的姜片放到干净的空瓶子里,倒入米醋(米醋一定要没过姜片),加少量糖和盐,拧紧瓶盖后放到冰箱的冷藏室里储存,3天后便可食用。每天早晨取出2至4片姜,可以配小米粥食用。

生姜泡脚 可以温阳通络。阳气不足的人一般手脚冰凉,容易怕冷,经常腹泻,消化不良,精神不振。此时可用生姜切片,大火煮开后,加水泡脚。注意温度一定要适宜,水温以40℃至45℃为宜,泡脚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

吃姜要卡点

否则影响睡眠伤肠道

姜虽好,但使用时也有诸多注意事项。生姜的养生运用范围宽广,但并不是适合每一个地区不同体质的人。我们需要擦亮眼睛,分清具体情况。

腐烂的生姜会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物质——黄樟素,它可使肝细胞变性、坏死,甚至诱发肝癌、食道癌等。生姜食用前一定要仔细观察。

吃姜并非多多益善。服生姜过量致鼻衄的事件屡有发生。从中医角度分析,由于当事人短时间内大剂量服用生姜,使机体骤受燥邪之害,积热化火,耗伤津液,扰动血分,迫血妄行,上循清窍,导致鼻衄。现代研究提出了吃姜一次不宜过多,以免吸收大量的姜辣素,再经肾脏排泄过程中会刺激肾脏,并产生口干、咽痛、便秘等“上火”症状。

此外,姜适用于胃寒之人,也就是经常腹泻、四肢不温、怕冷喜暖的患者。凡属阴虚火旺体质者,经常口干、眼干、鼻干、皮肤干燥、心烦易怒、睡眠不好的人不宜多吃姜。或内热较重者,患有胃热呕吐、痔疮出血、痈肿疮疖等,不宜食姜。

吃姜还要看时辰。早晨,人的胃中之气有待升发,吃点姜可以健脾温胃。到了晚上,人体应该是阳气收敛、阴气外盛,因此应该多吃清热、下气消食的食物。现代研究也表明姜酚刺激胃肠道蠕动,白天可增强脾胃作用,夜晚会影响睡眠、伤及肠道。

生姜红枣水只适于风寒感冒或胃寒患者,风热感冒不宜用生姜。风寒感冒或淋雨雪后出现畏寒、发热时,食用生姜有助于寒气发散外泄,可温中暖胃。风热感冒非寒邪引起,因此不宜单用生姜。此外,服用鲜姜汁可对付受寒引起的呕吐,其他类型的呕吐则不宜使用。(李杨帆 北京友谊医院)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儿童用药,难题如何破
血糖总是降不下来?记住这8个数
习惯揉眼睛?专家提醒这种眼病要
炎炎夏日 这些事儿可预防“空调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宁夏固原为4000余名劳动者追讨拖欠
2. 线下违规学科培训调查:藏在居民楼里的
3. 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4. 上海豫园灯会将于2025年元旦亮灯
5. 海峡两岸(深圳)孔子文化交流学术研讨
6. 安徽已储备3827台套铲雪除冰装备应
7. 我科学家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
8.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9. 税务部门再曝两起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案
10. 四川西昌警方通报男子酒后驾车当街撞死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