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案例纪实 -> 内容  

患者签了手术志愿书就算知情?这类情况医院仍要担责!

  发布日期:2021-11-10  查看次数:868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10日电(彭宁铃)医疗纠纷案件中,病历资料该谁提供?如何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尽了告知义务?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会上对二中院近年来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相关典型案例作出通报。

点击进入下一页
11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召开发布会,介绍医疗纠纷案件情况。彭宁铃 摄

  北京二中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周期长、要求高

  据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介绍,近三年来,二中院审理的医疗纠纷上诉案件(不涉及未成年当事人)收案数量变化不大。

  具体为,2018年94件,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84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9件;2019年118件,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05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12件;2020年75件,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7件,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1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7件;2021年1至9月份70件,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5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5件。

  “从案件数量来看,二中院每年医疗纠纷上诉案收案数量基本稳定,从审理结果来看,医疗纠纷案件呈现‘患方申诉率高、撤诉率低’的特点。”廖春迎表示。

  另外,医疗纠纷案件还存在审理周期长、审理要求高、矛盾化解难的特点。

  “90%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鉴定过程中如出现程序性问题等情况,还需进行多次鉴定,导致医疗纠纷审理周期较长。”廖春迎说。

  在审理要求高方面,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对案件具体事实的查明及责任比例的认定也需要法官具有相当的知识与丰富经验,对专业能力要求较高。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医护人员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黄余洋 摄

  实践典型:病历资料谁提供?医院如何尽告知义务?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病历资料的举证责任分配、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审查等问题属于这类案件的典型。

  病历到底该由谁提供?医患双方的争议普遍存在实践中。二中院民二庭庭长邹治介绍,病历资料的保管义务主体决定了保管责任主体,医患双方均负有如实提供由其保管的病历资料的义务,拒不提供病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邹治说,如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没有为其书写病历,原则上不予认定。

  “因为如果医疗没给患者书写病历,患者有权要求其书写,而门诊病历是由患者保管的,患者不提供,医疗机构就无法证明其书写了病历。同样,医疗机构如主张患方抢夺病历或隐匿部分病,除有充足证据证实,原则上也不予认定。”

  关于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审查问题,二中院公布了一则案例:范某经检查患上某病,某医院评估后认为可为其进行某手术,范某之妻在《手术志愿书》上签字,医院进行手术。后范某自觉症状无改善,认为医院为其实施的手术不当,且故意对其隐瞒病情,在其清醒的情况下向其妻子进行告知,存在认知错误,遂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已向持有范某授权委托书的妻子进行了告知,且范某之妻已在《志愿书》上签字,应视为医院已就相关内容履行了告知义务。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医务人员为患者解除病痛。黄余洋 摄

  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医院病历记载的诊疗环节存在矛盾之处,术前讨论中确定的诊疗方案与手术记录记载的手术通路相反,而《志愿书》中未体现医院将其依据术中造影结果决定具体手术通路一事又向患者进行告知的相关记录,且范某否认医院术前就手术通路可能发生变化一事向其或其妻子进行过告知,对此,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本案具有的典型意义在于,法律赋予医师在告知问题上享有一定的决定权,因此,医院向范某之妻就《志愿书》上的内容进行告知,应该认定为有效,否则,可能会引起医务人员在告知问题上更加混乱。”

  另外,邹治提到,应当指出,医疗机构在设计制作常规格式化的患者授权委托书时,应将告知顺位予以明确,以免除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医疗机构术前已经预见到术中可能发生突发情况,应当就其预见到的相关情况及可能采取的治疗方案等一并向患方告知,避免出现术中采取措施后被认定为告知不足。”

  同时,二中院认为,法院在告知范围、告知方式、告知顺序及例外规定等方面不宜随意作扩大解释,否则会造成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时无所适从,也会不当加重医务人员的责任。(完)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浙江一女子横穿马拉松赛道被阻后
北京警方对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立
长三角铁路春运12天已累计发送
“飞贼”凿洞入室盗取大量奢侈品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韩勇决定逮捕
2. 桂林通报“烤肉店现阴阳菜盘”:已依法
3. 湖南新化县一煤矿发生透水事件 1人被
4. 浙江宁波一小客车追尾刮碰多车 致1死
5. 山东省德州市探索组建民兵基层社会治理
6. 香港岭南大学成立数据科学学院
7. 死鱼上浇鸡血冒充新鲜?查处!
8. 杭州上城通报“叫花鸡里没有鸡”:立案
9. 五一假期全国民航累计发送旅客997.
10. “五一”假期北京接待游客创历史同期新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