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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分割起矛盾 法院温情调解止纷争

作者:刘欣宇   发布日期:2021-11-8  查看次数:8234  来源:武胜
 
 

 

“谢谢法官,谢谢武胜法院!你为我们解决了这件事,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在四位花甲老人的感谢声中,这起争夺了近一年的死亡赔偿金纠纷在武胜法院飞龙人民法庭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

张某某作为家中独子,其父母多年前均先后去世,其祖父母一直承担着照顾张某某生活和学习的重担。2020年初,张某某在参加学校体能测试中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后张某某祖父母与学校达成赔偿协议,并一次性获得了赔偿金35万元。张某某的外祖父母知晓该事件后,一纸诉状将张某某的祖父母告上法庭,认为其作为张某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与张某某的祖父母享有同等权利,应当按照《继承法》平均分割赔偿金35万元。

为避免已遭遇不幸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再次激化,承办法官拿出十二分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劝解双方当事人作为死者近亲属应珍惜亲情之重,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争议,现双方对簿公堂,只会令逝者难息,生者不安……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在判后释疑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义务。

法官说法: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给予死者近亲属的物资补偿和精神抚慰,不属于死者遗产。死亡赔偿金

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后,应本着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绝对等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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