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长武法院综合审判庭联合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多部门联合调处,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021年10月26日、27日10时许,尚某由其女儿陪同前往某某村诊所进行诊治,27日15时许,尚某在回家的途中晕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尚某家属就该诊所的诊疗行为是否规范存在争议。尚某家属纠集10多人到该医疗机构讨要说法,情绪激动,扬言要把尚某遗体抬到医疗机构,一场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得知情况后,县法院、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及双方户籍地村委会联系,随即召开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处置预案。多部门联合小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做尚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安抚情绪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联合小组成员及村委会的劝说下,尚某家属同意协商了结此事。
调解伊始,医疗机构和当值医生态度坚决,认为自己所负的责任较小,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宁愿走诉讼程序,由医疗事故组鉴定和法院判决后,按责任承担,还自己一个清白。为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联合调处成员综合案件的医疗资质、医疗操作规范、特殊治疗告知义务、医疗药品器械的产品质量等方面对当值医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终于让当值医生和医疗机构对自己的责任有了清晰的认识。
经与尚某家属沟通,了解到走诉讼程序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最终,在多部门的联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医疗机构一次性支付尚某家属丧葬费60000元。一场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此避免,长武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活动,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