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细心布置巡回法庭。
巡回审判现场。
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法官将被告方调解意见告知原告亲属。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书记员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笔录。
“法官,我父亲受伤后一直行动不便,到现在还坐着轮椅,开庭的时候能不到庭吗?”近日,陈某的女儿打电话给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法官。
陈某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2020年3月,陈某受徐某雇佣,给某木材加工厂拆厂房。3月26日,陈某在拆除厂房时从房顶坠落,导致胸12椎骨折等。治疗期间,徐某和木材加工厂支付给陈某8.5万元,但其他的损失费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了解到原告的难处,经过与被告沟通,近日,乐清法院大荆法庭法官来到陈某家门口,就地开展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引来了村民的围观,大家秩序井然地旁听了庭审,纷纷为法院巡回审判到门口,为民办实事点赞。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及家人对法官上门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