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教育整顿陆续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实践证明,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离不开政法工作的保驾护航。政法队伍身处政法工作的第一线,他们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殷切期盼,关乎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关涉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不仅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组织保证。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现代国家治乱兴衰的关键是法治昌明,法治昌明的基础是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坚强有力的政法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是确保未来中国法治事业稳步前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撑。
政法队伍是不是坚强有力,重在加强政法队伍教育和建设。对此,我们党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突出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发生了可喜变化。面对国内国际新形势,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的要求更高,必须更加重视政法队伍教育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面向新形势、新挑战的一场自我革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意在确保政法队伍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做到政治上忠诚纯洁可靠,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疾痼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增强素质能力、履行好责任使命。
过去,政法机关常被喻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政法队伍的刀刃是向着违法犯罪分子去的,为的是保障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随着法治事业的不断推进,政法机关不仅承担着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职责,也肩负着大量的公共服务职能。“刀把子”的隐喻需要随之更新重构。政法队伍的刀刃应是清除害群之马、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的手术刀。
法学家博登海默曾说:“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他们的工作应当有助益于法律终极目标的实现。”政法队伍的刀刃应是整治顽瘴痼疾、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长安剑。“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法队伍的作风、廉洁和业务水平如果出现病灶,不仅直接抹黑政法工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也不利于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查纠整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根治问题、有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刀刃向内才能打造一支正风肃纪的政法铁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打好这场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应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既要全员自查自纠,也要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处理好“激浊”与“扬清”的关系,既要坚持从严基调也要强化英模激励,激发队伍斗志。处理好“头脑”与“本领”的关系,既要强化政治建设也要增强业务水平,二者缺一不可。处理好“形式”与“效果”的关系,既要防止形式主义又要防止“运动式”和“一刀切”。应当综合运用自查纠查、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法环境,着力塑造政法队伍新面貌,努力开创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
(作者:王曼倩,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