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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有这些民生“小目标”

  发布日期:2021-3-26  查看次数:8594  来源:新华网
 
 

 

  3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介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法治力量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金立旺 摄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题:“十四五”期间,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有这些民生“小目标”

  新华社记者白阳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

  未来五年,法治中国建设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实惠?国新办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下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民生发力点。

  破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司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这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有望在“十四五”时期得到解决。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要推动各有关部门对此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7月起施行。据介绍,司法部将把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强化行政处罚行为监督等内容提出具体工作部署。

  司法部今年还将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来解决不规范执法问题。

  “我们将在全国推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工作平台的应用,在平台意见建议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办理。”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说。

  提供更高水平、更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熊选国表示,今后要从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切实加强这些地方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体系的建设。“未来五年,中西部偏远地区的每一个县都要拥有法律援助中心。”他说。

  此外,要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业,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便捷高效的多元化、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司法部还将进一步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职能作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带来的便利。

  以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表示,近年来我国法治乡村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乡(镇)全覆盖。

  王晓光介绍,下一步,法治乡村建设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结合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实现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具体地说,就是要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

  进村,就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点”来带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面”。入户,就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作用,激活家庭这一乡村治理的最基本单元。到人,就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法律实用人才,激发法治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重要任务,也是重要保障。中央依法治国办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熊选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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