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言
又是一年两会季,“两高”工作报告再次成为舆论热点。3月9日,有媒体以“1040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为题,披露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依法宣告无罪人数,引发热议。依法严惩犯罪和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是司法机关的共同价值追求,全面体会这一数字的深刻况味及其蕴含的“真相”,意义重大。
其一,准确理解。
我国刑事诉讼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公诉是指由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以国家名义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自诉一般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1040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既包含公诉案件被告人也包含自诉案件被告人,这与部分人看字面想当然理解的“检察机关指控失败1040人”“检察机关办了1040件错案”是有着根本性、本质性的区别。
其实,最高法工作报告写得明明白白,“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其二,科学审视。
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被宣告无罪,这一数字的确令人瞩目,也确实反映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多与少是相对的,以比较的视野科学审视数据背后的深层次内涵更加重要。
一方面,这一数据并非最终无罪数据。“宣告无罪”是一个复杂概念,既包括一审无罪,也包括终审无罪,还包括再审无罪。换言之,这一数据中可能还包含一审宣告无罪后,因检察机关抗诉或者被告人上诉而并未最终生效的数据,也可能包含了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的历史旧账。比如“两高”工作报告中都提到的张玉环案。
另一方面,公诉案件无罪的被告人占比极低。从最高检披露数据来看,2020年共提起公诉1572971人,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的比例不到万分之四点二。从最高法披露数据来看,2020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如果这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均是一审宣告无罪,那其比例也不到万分之五点九。
其三,任重道远。
刑事案件事关当事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比例再低的数据,其背后都有着非身处其间者所不能体会的叹息、痛苦、挣扎甚至撕裂,那都是弥足珍贵、不容践踏的人生!可以说,无罪案件只要不是零,就意味着司法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不可放过的问题!检察机关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既承担着依法严惩犯罪的责任,也要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使违法者不侥幸,守法者不惶恐。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份数据是昭示,是倒逼,更是责任!全面忠实履行职责,确保依法严惩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使命在肩,任重道远!
大道之行,海晏河清。数字无言,重如千钧。愿每一位法律人深解其中况味,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