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作此规定的考虑是,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要解决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更要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工作。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法官负责相关工作,能够更好保障效果。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光明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作此规定的考虑是,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要解决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更要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工作。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法官负责相关工作,能够更好保障效果。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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