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项整治靠企吃企
违规决策、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如何整治国有企业存在的这些“常见病”“多发病”?甘肃省纪委监委一手强力反腐,一手督改核查,既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又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标本兼治,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0月12日上午,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树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杨树军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公职。
这是继今年4月30日被依法判刑的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之后,甘肃省今年处理的又一个国企领域巨蠹。
这些大型国企一把手被查处,彰显了甘肃铁腕反腐的决心和成效,也反映出部分国企腐败问题不容忽视。面对国有企业存在的违规决策、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常见病”“多发病”,甘肃省近年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推进国企反腐。省纪委监委一方面查处国企“硕鼠”,另一方面启动督改核查,既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又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标本兼治,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铁腕反腐,深挖国企硕鼠蛀虫
“触目惊心!这些国企蛀虫靠企吃企、损公肥私,最终身败名裂,我们要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连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下发全省组织观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接受警示教育的生动教材。
片子的“主角”,分别是王永生、杨树军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回顾他们在担任国有企业一把手期间的所作所为,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霸道”。他们将国有企业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私人领地”,罔顾民主集中制,凌驾于公司治理架构之上,凌驾于纪律法律之上,俨然成了“一霸手”。
王永生在忏悔书中反思:“把国有企业当成自己的私有企业,不讲规矩,不讲党性原则。重大事项我极少向党委书记汇报、建议党委会进行研究,总以总经理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有意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杨树军担任一把手期间,连续12年没有召开党代会,未组织党委换届选举,用行政文件对党委班子进行分工,将党委会议审议事项提交行政会议研究。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其任人唯亲,选用干部讲亲疏远近,搞“一言堂”“家天下”。
雷志强也存在同样问题。他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时坦言,“全系统的干部使用、提拔、交流制度流于形式,我说了算,干部使用上优亲厚友,关系密切的上得快。干部使用时我看他行他就行,个人看法、个人好恶代替组织考察。”
政治上的迷失与经济上的贪婪,往往相伴相生。王永生、杨树军、雷志强把管理国有资产的权力当作中饱私囊的“摇钱树”,把稀缺的国有资源当作利益交换的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内外勾结,靠企吃企。
判决书显示,杨树军被控利用担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生产销售、企业改制、项目审批、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31万余元,滥用职权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6316万余元。雷志强一审被控在贷款审批、汇票承兑、授信业务、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及近亲属谋取利益,收受42人财物2.416亿元,另有8198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国有资产资源是全民的共同财富,对国企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从严整治。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深挖国企“硕鼠”“蛀虫”,2017年以来,在省属国有企业领域立案审查调查141人。
2、督改核查,逐条逐项过筛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经营决策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甘肃省近年在巡视、审计以及受理信访举报中,发现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
甘肃省纪委四次全会把严查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反腐败的重中之重,提出对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严惩不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处理;对虚报产值、空转贸易、薪酬管理混乱、盲目境外投资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严格倒查追责。
今年6月,甘肃省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抽调精兵强将组建4个督改核查组,以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对22家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带着问题督,盯着问题改。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指导4个督改核查组采取“一托五”“一托六”等方式,交叉进驻22家省属企业,建立完善“一企一册一台账”,对重点问题梳理汇总、分析研判,逐条逐项“过筛子”。
前期,省药业集团、工程咨询集团、铁投集团、文旅集团、电气集团等5家企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时,“零查处”“零报告”。
真的没有问题吗?督改核查组下沉这些企业的下属企业检查,很快发现存在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随意列支接待费等问题,随即责令再次自查自纠。
这次,5家企业自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项,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目前,这些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督改核查组推行“1+6”整改工作模式,即1项整改任务由企业整改措施、督改工作情况、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向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工作整体评价、整改印证材料等6个方面要素组成,通过查问题、看措施、核资料、对标准、督整改、评效果等6步工作流程,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巡视反馈和审计移交22家省属企业的1190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141项,一批长期困扰企业改革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做好督改的同时,核查也在有条不紊推进。针对巡视、审计等移交的问题线索,各核查组逐条核查,对即知即改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违反规定需追责的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对靠企吃企、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腐败问题一查到底。某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以该企业名义与自己出资成立的公司进行交易,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属于典型的关联交易。目前该负责人已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专项整治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80条,拟立案审查调查22件,组织处理47人。
3、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随着甘肃正风反腐步步深入,一些违纪违法的国企领导干部相继被查。这些人在担任国有企业领导期间,都出现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如雷志强在担任党委书记期间,没有召开过一次系统内的党代会,工作中更多是以理事长身份出现,对党建工作置之不理,将主体责任抛之脑后,把“一肩挑”变成了“一边倒”。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甘肃省纪委监委要求督改核查组认真对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等,着力督改并推动解决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督改核查也印证了当初的判断。督改核查组发现,一些企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有的明目张胆滥发津贴补贴,有的贪图享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的讲排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的侵占国有资产违规超标准报销各种费用。
督改核查组还发现,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执行不严格,特别是在决策重大事项时,容易出现打“擦边球”现象;有的企业“四会一层”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要么直接决策,董事会成了摆设,要么只是走程序,弱化了党的领导。
在省纪委监委带动下,部分国有企业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相关专项整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重点人员经商办企业、虚报冒领和克扣职工工资、案件质量评查、改变工作作风等4项专项整治。
实现标本兼治,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各督改核查组推动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规范经营的长效机制,督促22家省属企业修订完善理论学习、“四会一层”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等方面制度规定2204项。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督促省政府国资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省属国有企业“六禁”规定》,修订《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法治化、市场化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本报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