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9月28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8日宣判一起涉黑案,被告人王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前后,王平依托其注册成立的王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其经营的家用电器门店、成渝线客运业务等,纠集舒本忠、张忠富等人为其收账、看场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王平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
此后,王平又以高额经济利益为诱饵,直接或通过成员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两劳”释放等人员,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王平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共计40余人,结构严密且层级分明,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1000万元,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在重庆主城区产生重大影响。2001年王平潜逃国外,2018年9月11日被抓获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