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社会与法律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社会与法律 > 道德与法 -> 内容  

八成消费者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发布日期:2023-3-30  查看次数:9280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28日发布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研究和消费者感知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有80.7%的消费者反对过度包装,并高度支持有关部门制定标准对食用农产品、茶叶、玩具、婴童产品、电子产品五类商品限制过度包装。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研究和消费者感知调查。调查显示,51.4%的消费者感知到过度包装问题比较多,34.3%的消费者认为买到过疑似过度包装商品。在认为买到过疑似过度包装商品的消费者中,有71.3%的人感觉受到欺骗,说明过度包装存在欺骗性,误导消费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有43.5%的消费者表示“知道是过度包装,但没有选择余地仍然选择购买”,说明过度包装让消费者被迫支付了不必要的包装成本,一定意义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消费者印象中,疑似过度包装问题商品更多集中在大型商超和品牌电商等渠道,奢侈品、月饼、保健品、包装茶和化妆品疑似过度包装问题比例更高。数据显示,虽然消费者对于欺骗式过度包装维权意识强,但实际维权行动弱,买到疑似过度包装商品的消费者中只有14.7%的消费者进行了投诉维权,在投诉维权的消费者中有69.5%表示对维权过程和结果满意。

   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进一步治理商品过度包装,需要根据消费者对商品过度包装的认知盲点和自行判别过度包装的难点,有的放矢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和宣传;消费者准确判别商品过度包装有难度,建议商品包装标注包装空隙率等指标让消费者知情;建议参考消费者判别主观标准和已实施新标准,分阶段限制商品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比例。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向制定标准的有关部门传递消费者对不同商品品类包装功能的合理诉求,并引导企业顺应消费者包装偏好,结合商品特点进行包装优化。(记者王海磬)

发表评论 发贴须知
网    名: 验证码:
  查看所有评论

· 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社会舆论监督网评论发表的言论,社会舆论监督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图文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
更加科学精准 国家卫健委要求疫
村镇银行储户健康码被赋红码 郑
平遥警方通报“女孩被打”:相关
  点击·排行  
1. “贵过公交时代”来临 共享单车究竟还
2. 实名举报岐山县法院法官张红波违法乱纪
3. 实名举报岐山县蔡家坡招商局局长于银花
4. 他用赤城书写感动
5. 陕西省岐山县官商勾结坑害投资商真相调
6. 【书画】书画名家卢向前书画欣赏
7. 陕西省扶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打伤业主委
8. 全国多家媒体关注投资商资产在陕西岐山
9. 是农民工撒谎,还是汉中市勉县政府歪曲
10. 评标专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由谁管辖
  最新·发布  
1. 重庆一公园大量观赏鱼死亡,警方通报
2. AI假图传播,如何界定违法?谁应该担
3. 河南省许昌市委书记史根治涉嫌严重违纪
4.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代表团将访问日
5. 教育部:拟同意设置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等
6. 黑龙江开行2025年首趟民族非遗文化
7. 天津市宝坻区:贴心服务送温暖
8. 京津冀打造全国最大智能网联汽车城市级
9. 西藏定日6.8级地震:已发放保暖物资
10.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纸质版第二批新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投稿信箱 | 广告服务 | 加盟合作 | 人员查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2009 WWW.SHYLJD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管单位:《民情与法制》杂志社 本网法律顾问:吴运亭 推荐使用 IE 7.0 1024×768 分辨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号:京ICP备09077164号
网站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