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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15家校外培训机构被顶格罚款3650万元 三个关键词:虚构 夸大 诱导

  发布日期:2021-6-2  查看次数:626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晶 韩亚栋

2021年3月10日,杭州街头随处可见各类线上教育品牌广告。(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在5月初对作业帮、猿辅导两家机构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哒哒英语、卓越、威学、明师、思考乐、邦德、蓝天、纳思等13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分别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

  此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虚构原有价格等问题凸显。市场监管部门将检查查办案件的特点概括为三个关键词:“虚构、夸大、诱导”。

  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原价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课程实际售价仅为1元,校外培训机构的“优惠折价”看似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实则诱导大批家长去买单

  去年以来,在线教育领域一度上演广告大战。在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同治理下,该领域过度营销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从街头楼宇到微信抖音,虽然在线教育企业广告减少,但虚假宣传现象时有发生。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作业帮、猿辅导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下单等问题。经查,作业帮在其官网谎称“与联合国合作”、虚构教师任教经历、引用不真实用户评价。猿辅导在其网站谎称“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虚构教师任教经历等不实内容。

  此外,作业帮在其APP等平台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1899¥2399限时折扣”“价格3280元,参考到手价2580元”等内容。猿辅导在其官网等销售课程时,分别标示“¥399¥9”“价格¥4000.00亲子节价¥2099.00”等内容。经核实,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作业帮和猿辅导处以警告和250万元顶格罚款。

  据市场监管部门透露,有些课程原价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但实际售价仅为1元,所谓的划线价并非真实、有依据。这些“优惠折价”看似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实惠,实际上是通过划线价和实际售价间的巨大利差,诱导大批家长去买单。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同质化竞争,为拓展客户、留住生源,不少培训机构采用夸大营销、制造和贩卖焦虑等方式,引诱迫使家长购买培训服务。虚假广告泛滥,制造和贩卖焦虑等情况屡禁不止。”广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方树生说。

  虚假广告泛滥,也折射出教育培训广告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目前,广告法关于教育培训广告的限制,主要是限制培训机构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对于教育培训领域一些关键信息的宣传,例如师资作假、入学捆绑等不良行为,目前主要是依靠部门文件进行管理,在法律层面未做针对性的限制,不少培训机构心存侥幸、打擦边球。”方树生说。

  在线教育成为用户投诉重灾区,退费问题引发的投诉达八成

  “购买的课程越多,优惠幅度就越大”虽然国家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一些机构仍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使家长超期交费。例如,在销售课程时,以更优惠的价格,推荐家长“寒春联报”或“暑秋联报”,并预收学费。

  一旦完成付款,若是对课程或老师不满意,想要退款,则阻碍重重。“收费时按优惠价,扣费时按原价甚至更高价,退款流程十分繁琐,合同里还藏有服务费、违约金等,让人防不胜防。”一位家长吐槽说。

  “付费前啥都行,付费后啥都难”,这是许多消费者的感受。《2020年度在线教育电商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显示,退款问题、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是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退款问题占全年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有调查发现,在线教育成用户投诉重灾区,其中退费问题引发的投诉达八成。

  据广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张志立介绍,不少学员和家长出于实惠考虑,忽略了消费领域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往往签订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合同或协议,购买之前未认真查看合同条款,购买之后未索要发票单据,出现问题后大大增加了维权难度,退费难维权难问题突出。

  为此,网上甚至兴起“代退费”服务。有消费者称,自己去年在某机构报了专升本课程,上了几节课后申请退款,平台方却一拖再拖,他最后花了600元找人“代退”,这才退回剩余费用。记者调查发现,“代退费”包括半托退费和全托退费。半托模式适合能接2到4次电话的,你接到对方电话时要说什么、做什么,“代退费”人员都会教你;全托模式只需等着就行。

  部分培训机构不能正确认识学费预收款属于债务而非利润,片面扩张埋下财务隐患。一些机构为了占领行业主导权,恶意降低收费以赔钱模式运营,挤垮中小机构造成行业发展不平衡的同时,自身也面临经营风险。一旦融资跟不上,资金链断裂,企业可能迅速倒闭,造成群众预收费无法退回,如近期非正常停业的学霸君、优胜教育等。

  近日,中央深改委要求“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机构预收学员学费的,须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等。

  在线教育企业在资本裹挟下通过烧钱获客、大肆营销占领市场,用商业发展模式做教育违背了教育的基本逻辑

  当前,校外培训机构普遍通过融资进行资本运营。数据显示,2016至2020年,国内在线教育行业融资总额分别为174亿元、227亿元、474亿元、349亿元和1034亿元,其中2020年增长规模接近过去4年增长总和。

  线上培训不同于线下培训或公立学校,其经营主体多为企业,“上市”为企业生命周期中的必然历程。目前新东方、好未来、达内、51talk等多家企业均已在美国、新加坡等地上市。去年以来,猿辅导、作业帮、火花思维等传出拟上市消息。日前,掌门教育递交赴美上市招股说明书,计划在纽交所上市。

  资本的力量助推在线教育迅速做大,而在线教育企业在获得巨额融资的同时,也会承受来自资本的业绩压力。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黄明东注意到,国内互联网领域的打法基本都是高投入、高效率,资本也希望在线教育领域照搬这一模式。资本裹挟下,在线教育企业往往采取激进式发展模式,一方面通过砸钱,包括营销轰炸、低价课等方式“病毒式获客”,另一方面大量高薪招聘在线教师队伍,从而匹配其发展需求。

  资本助推之下,在线教育行业暴露出“发展的焦虑”:有的机构为了谋取更多利润,不惜采取各种与教育不相称的营销手段,片面夸大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吸引学生和家长报名,不少企业员工承担着繁重的获客绩效考核,甚至连老师也不例外;有的机构低价销售教育培训服务后,又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更换教师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有的机构甚至收取大量学费后突然关门跑路,导致众多消费者退费无门。

  “互联网领域的商业发展模式,就是不断烧钱买量获客,用互联网的打法做教育,违背了教育的基本逻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指出,必须尊重教育长周期、慢投入的规律,践行塑造人、教育人的本质,将更多投入倾注到师资力量、课程设计、平台口碑及教学环境与设备体验这些可以产生战略双赢的核心竞争力上来,而不是将在线教育当成一门只是捞快钱的生意。

  全国层面尚没有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必须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在线教育行业呈井喷式发展,培训教育范围广、类型多、体量大、情况复杂,管理面临多重挑战。特别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在法律法规上还存在一系列有待改进的地方。

  在线教育是新兴产业,在线教育监管是全新课题。目前,全国层面没有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专门法律法规,有关校外培训的法条零散见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校外培训的范围界定、监管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现有的部门规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是1998年制定的,已无法满足教育领域尤其是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和处罚的需要,亟待修订。

  刘林指出,当前从整体上看,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并没有针对培训教育的专项条款,导致培训机构法律身份模糊。二是执法主体的多元化加大了治理协调难度。当前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进入教育领域,教育治理的法律环境复杂,教育培训的管理主体包括工商、税务、民政、金融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管理范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增加了协调一致依法治教的难度,影响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三是针对不同属性的培训教育机构,相关法律规范不统一。

  目前,全国互联网教育用户已超过4.2亿户,占全国网民四成以上,在线教育及其关联产业市场规模已达五千亿以上。“在线教育作为朝阳产业,存在巨大发展潜力,其发展态势对我国教育改革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就业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教育培训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黄明东认为,必须从国家法律层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定义、范围、审批权限、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压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外线上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严控超标超前培训、规范收费退费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网络环境治理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双减”专项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设计水平,严格控制书面作业的总量;二是进一步增强课后服务供给,保障课后服务时间,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和学生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教育部党组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一是督促加强工作部署,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作出工作部署;二是督促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等问题的机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推动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教育部强化标本兼治、内外同治,把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与深化教育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

  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强政治监督,督促教育部党组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依法规范教学培训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业界人士指出,目前校外培训治理在制度设计上还不尽完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具有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远远超出教育行政部门甚至是几个部门简单联合治理的能力范围。

  “目前在线教育在政府管理方面存在着主责部门不明、系统规划不够、支持手段不多、监管力度不足等现实问题。”方树生称,必须在厘清政府职责边界基础上,及时明确发改、教育、网信、工信、市场监管、文化、人力社保、未成年保护等部门关于在线教育监管的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清晰、部门协同、应管尽管的监管体系。同时支持组建在线教育行业协会组织,通过信用积分、星级评定、行业“黑名单”曝光、行业禁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强化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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