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昌)前不久,河南省桐柏县程湾乡艾庄村小油盐沟组陈春占因盗窃大面积林木,被桐柏县公安局依法刑拘。但桐柏县林业局给陈春占非法办理“采伐证”一事也露出水面,引发社会众议。
河南省桐柏县程湾乡艾庄村,与湖北省随州市万和镇新城交界。艾庄村小盐沟组组长陈春占,是当地的土皇帝。山高偏僻,属于三不管地界,县乡村领导很少来到此地。陈春占大批盗伐林木,公开雇人大批盗伐,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最终酿成河南省最大的盗伐林木案件。
陈春占盗伐林木早期,村民周修昌等到村委会、乡政府林业等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人去过问。2010年,周修昌和家人多次到乡林站等部门反映,有时,乡干部走一下过场,没有实质性处理。这几年,陈春占雇人盗林,与湖北新城狐朋狗友勾结砍伐盗卖,最多一天可运出4-5车,大部分卖给湖北省随州市带料香菇用户,3年间,盗伐林木上万亩80多万棵。同时,通过本乡吴井村罗店村民张某,用电锯砍伐后,转卖给邓河村刘某,运往外地非法谋取暴利:为了躲避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稽查,陈春占经常是白天砍伐,夜间运出。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造成艾庄村西沟、北沟、毛狗洞等10多架山,茂盛的森林植被被毁,变成光秃秃的荒山,大片大片被砍伐后的荒山秃岭上,呈现出一棵棵新旧树桩.....
破坏生态环境,把绿油油的桐柏山变成光山秃顶。作案时间长达十几年,砍伐面积之大真是触目惊心!这就是近几年来县委政府提出建设生态桐柏,保护生态环境,下定决心治理“三乱”(即乱砍、乱采、乱建)的举措后大张旗鼓的活动期间,一幕幕黑暗的阴影却在这里明目张胆从无休止的蔓延着、扩张着,疯狂的给予子孙后代制造未来的灾难和悲哀.....
2010年,村民周修昌眼睁睁地看着满山树木被陈春占盗伐殆尽。向桐柏县政府举报了这一毁林案件之后,森林公安局派人上山,并没有实事求是把调查材料上报后,只将陈春占的父亲陈发元国抓住关了个把月,陈春占花了钱将父亲赎回,这次算是上演了一出“丢卒保帅”的把戏。由于森林公安的一些人和乡派出所人员串通一气,袒护作案人一家,没有按照陈春占作案真实情况办案,举报人一直未停止举报案件。随后,周修昌向上级继续反映陈春占的毁林行为。桐柏县森林公安田俊,于2011年9月7日17点12分,给周修昌发信息:“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在程湾乡艾庄村小盐沟组盗伐,坡名为西沟、毛狗洞、北沟、小堰洼坡以谋利.....桐柏县森林公安局已经查证属实.....”
到2011年年底,举报信通过县委书记杨忠转批后,林业公安局杜权和办事员汪海鸥及其他两位技术人员上山查看后,于2012年元月21日春节期间将陈春占抓捕。但是由于办案人员上报材料与事实有差距(故意缩小砍伐面积和数量),桐柏县检察院于2月22日放了陈春占。事情竟然那么凑齐巧:那天刚好是在举报人再三督促下,林业公安局长和几个技术人员去小盐沟组查看。路途中,一名森林公安人员给当事人透漏,陈春占已经供出盗伐林木仅北沟一个地方就4.89方以上,凭此证据就可以定陈春占的罪,估计公安局不会报这些材料。并嘱咐不要把他供出。似乎有些被动的上山复查面积的那一天(即2月22日),办案人员的中午餐是在程湾乡书记张东升盛情款待,该乡派出所领导陪同的情况下进行的。怪不得陈春占的家人春节期间那么坦然并放出“没事!我们上面有人替我们说话,送去10万块钱很快就会将人放出来”,以及“再告,就让他母亲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等狂言。
由此可见,此案为何办办停停办不下去,这不正是应了“有钱能买鬼推磨”的说法吗?陈春占的偷偷摸摸化工为私、中饱私囊,据四周相邻讲十多年来偷卖树木至少搞到手200多万。
2012年春天,河南日报群工部某记者到桐柏县程湾乡艾庄村现场查看了毁林,记者不禁感概:“如此毁林瞩目惊心。”但桐柏县林业局到报社做工作封杀了稿子。
做为山林承包人别无他求,只希望能派些真正能体察民情、关心桐柏生态环境、公正无私的职能部门办事人员,按照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态度查明事实真相,并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作案人陈春占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否则,我们决心告到底,直至把此毁林大案的本来面目公诸于世的那一天为止。
举报人:周秀昌
联系电话:15110014028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