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场首次刑拘暴力维权者 航班延误赔偿待规范
□本报记者董娉
5月1日凌晨,郑州至乌鲁木齐HU7816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乘客朱某因不满航空公司安排,一时情绪激动,将一铁制隔离墩砸进柜台,并跳上售票柜台以暴力方式将某航空公司柜台的广告牌损坏,造成该航空公司柜台无法正常营运。机场公安机关首次依据《扰乱机场秩序》依法对“暴力维权”的朱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面对航班延误,乘客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航班延误赔偿又存在哪些缺陷?
“过度维权”不可取
遭遇航班延误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家常便饭。中国消费者协会联手民航局运输司公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七成的消费者遭遇过航班延误。对此,郑州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机场除了在值机区域、登机口利用航显、广播、告示牌等方式向旅客告知有关航班延误信息外,还计划通过网站、电话、短信、服务热线等手段通知旅客。根据民航规定,航班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航空公司是免责的,郑州机场公安提醒广大旅客,因航班延误维权,维权方式要得当,合理合法,切忌“过度维权”。
赔偿标准难统一
据了解,2004年中国民航总局出台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一个“实际情况”使得各航空公司对赔不赔、赔多少都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标准,造成航班延误的赔偿很难有统一标准去参照。“目前我们缺少获知信息的平台,发生纠纷后若让消费者举证很困难。”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苏建议,可以先由一个不属于任何航空公司的第三方机构设立一个信息查询的平台,第一时间告诉消费者航班延误的原因、时间等信息,从而保障消费者作出选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