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刘家村村民,现在向上级政府举报我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王兴国涉嫌挪用公款1800万元及其它违法违纪的问题:
1:弄虚作假捞取政治资本:我们村紧邻临淄区政府,全村共有114户村民,470余人的小村。原村属企业八家全部有村集体投资兴建,从建厂至今未向集体交纳利润和承包费,企业经营者都是王兴国的弟弟,侄子,亲家,女婿,妹夫等亲属,导致了这些企业名为村有实为个人占有。99年弄虚作假说我村收入1.8亿元(欺骗上级,王兴国由此被评为全国劳模,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实际情况是以刘家实业总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和出卖土地支撑!(有关99年我村收入1.8亿元见附件1)看看我们村上交国家利税就再也清楚不过!就是这种收入,在村里工作人员工资仅400-600元每月,绿化队人员每年仅2000元左右。
2:耕地即将不复存在和侵犯村民权益的问题:94年我村旧村改造时共有耕地870余亩,现仅存378亩。王兴国在不召开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下暗箱操作开发房地产有:2至3层别墅26户,高层38栋,目前开工未建完3处约占地50余亩。以上开发的房地产资金收入和去向从不向村民公开。15年来,村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从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月100元。2000年村委已集体耕种的名义把村民承包土地收回后,每人每年发250元的口粮补助。村委成员有村里交纳养老保险,村民没有,村委成员每年工资不祥。因生活所迫,百分之八十的村民将楼房出租,其中很大一部分只留一间或两间居住。生活之困难可想而知!
基于以上原因,我村村民于06年12月开始向街道办,区政府,市政府反映,请求查清帐目,将土地分配到户(见附件2,)及罢免王兴国职务(见附件3,)。06年12月街道办工作组到我村做了如下工作:
1: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确认了以上事实,协调村委将我村剩余378亩土地以图上分配方式分到各户(见附件4,土地分配图)。
2:各村办企业于村集体脱钩,企业向集体交纳每亩600元的土地使用费(从建厂至现在,见附件5,企业改制方案),但除一家企业交纳外,其余无一上交。其中蔬菜育苗基地是由区政府投资三百万,我村投资五十万,出土地70余亩建设的,已经营7-8年于今年3月解散,但其帐面没有一分钱,钱不知去向,村里曾查过,据说查处两笔,因种种原因不了了之。(每年300-500万颗蔬菜苗,每颗苗纯利在0.25元左右)。
3:迫于村民要求帐目公开的压力,07年3月17号,在街道办领导主持召开的村民大会上,村委委员安和东宣布王兴国挪用村里开发的钱1000多万元,并强调不管王兴国去偷也好去借也好,也要还给村里,王兴国本人在场并讲话(见附件6,录音磁带)。同年4月村委又召开村民大会,委员安和东在讲话中说王兴国用着村里1800万元,会在07年6月30号前归还(见附件7,录音CD)此情况街道办,区政府均知情,市政府我们通过市长信箱也反映过,但到如今,这笔钱被王兴国挪用多年也未归还。王兴国还用子女名义对外投资(淄博银河高科技公司,淄博维克食品有限工作等企业,还有自己的两家海参专卖点,现转到其亲外甥名下,实自己女儿经营)。
尊敬的上级领导,在我们党和国家三令五申保障群众利益,保护农民耕地的今天,刘家村委先后两次召开村民会议,中心议题是把仅有的378亩土地开发,要求村民签字,至于开发商是谁?每亩土地价格多少?有没有有利于集体发展和村民生存的科学规划都不说明,所以村民拒签。随后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个全国文明村里上演了:
1:在村内上班的村民不同意开发土地不签字的,向上级反映情况的辞退。
2:在村外上班不同意开发土地不签字的,动用社会关系辞退,我们村有夫妻2人在外工作,因不签字,被同时辞退。这种情况已经造成很多户村民生活困难。
3:上门恐吓,对不同意开发土地不签字的村民住宅停电(村民刘新国)。对向上级反映情况的村民发出死亡威胁,致使村民写出遗书,以便遇有不测时好有个说法。为维护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部分村民的生命已经受到威胁!
4:有一户村民自建养猪场一处,因家庭生活困难,村里说免除土地使用费,结果因为该村民不同意开发土地,村委要求其交纳土地使用费,当该村民去交时,村委委员安和东说:只要你同意开发签字,你就不用交钱,也不给你拆除,你如不签字,交上钱也给你拆除!并多次安排人员到猪场恐吓。
5:村里又给同意开发签字的村民每户2000元现金,每个妇女发300元服装费,并且给不同意的村民私下送钱许愿动员签字,并连续在临淄各大酒店请客十几天,又于6月26日给同意开发的每户发放2000元的旅游资金。以上种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是合理开发土地,有利于集体建设,有利于村民,何必用此手段?!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现在我村村民思想浮动,生活秩序失常,政治局面不稳,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很多村民在问,我们没有最低生活保障,没有医疗保险,没有退休金,我们失去土地怎么生存?为什么王兴国就可以挪用集体这么多的资金用于自己盈利,而不受到追究?很多村民在讲难道我们只能去北京到中央上访才能解决吗?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市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如此之做为,实在令村民震惊!而且严重败坏了党员在村民中的形象!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群众始终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对政府保障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深信不疑!所以我们将以上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请求政府解决以下问题:
1:查清帐目,为集体追回1800万元,挽回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刘家实业公司等企业改制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查,以免国家贷款遭受损失!
3:保护耕地,让我们的土地在依法有序保障村民利益有利于集体发展的前提下开发。
尊敬的上级领导,请听听我们底层百姓的呐喊,请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翘首以盼上级领导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