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清河驿农民耕地被占近三年,至今没见“青苗补偿款”
《焦点网谈》编辑记者:
我们是西华县清河驿乡清河驿村的农民,向你们反映一下农民耕地被占近三年,至今没有领到“青苗补偿款”的事情。
2010年,西华县清河驿乡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让一位姓赵的老板在清河驿村建一座粮食储备库,成立西华县金土地粮业收储有限公司。由于粮食储备库需要场地,清河驿乡政府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便要求清河驿行政村干部把该村80.34亩的可耕地“以租代征”的形式租赁给粮食储备库使用,每亩地补偿29500元,共计237万元,租赁期限为“永久性土地使用期限”。不久,行政村在乡政府的要求下,又与粮食储备库签订了一份《租赁补充协议》,针对原协议每亩补偿款29500元的基础上,粮食储备库对村民所有的地上附属物(青苗)一次性每亩补偿500元,计80.3x500=40170元。两次共补偿给村民241万元。
农民的可耕地被征用后,行政村与村民签订了一亩地一年1000斤麦子(按麦子的价格折成现金)的补偿协议。从地被征用至今已经近3年了,除前年(2010年)每亩发给村民930元,去年(2011年)每亩发给970元外,241万元的补偿款没有公开钱的去项,4万多元的地上附属物(青苗)补偿款至今也没有发给村民。有的村民说钱被乡村干部贪污了,不知是真假。请《焦点网谈》编辑记者帮助一下,把应该发给村民的补偿款给发放到位!
谢谢!
村民代表:杨学喜 杨学法 李捡兴 马翠荣 刘大爱 等 200多名村民
201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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