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信阳市信阳宾馆员工,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再流失,为了宾馆的经济利益,更为了惩治腐败,特向你们反映原信阳宾馆总经理朱某某等人以权谋私,非法浸占国有资产以及在信阳宾馆分馆装修工程及经营活动中的不法行为。
一, 以权谋私,化公为己,非法浸占宾馆经营性商务用房各一套,面积160 平方米,价值50余万元。
2000年,市政府决定将礼节路南端一部分民房及中心商场拆除,给信阳宾馆重建新大门。在拆迁过程中,信阳宾馆总共赔偿各种拆迁费用300万元左右。
拆迁后所得地皮约3亩,是信阳市的黄金地段,行家评估价值在1500万元左右。可这样的一块肥肉,朱某某等四人不是为国有资产增值计,更不是为宾馆的经济利益计,而是将被誉之为摇钱树,聚宝盆的这块宝地转让给了朱某某的朋友,某房地产开发商。这是对信阳宾馆一点好处也没有的交易。
某开发商得到这一宝地后,建了一栋八号楼(临街门面楼),一栋七号楼(八层十六套房子),七,八号楼均在信阳宾馆院内。八号楼仅留一间通道供信阳宾馆做北大门出入用,七号楼给信阳宾馆十二套房子,其余全归开发商自己所有。
内行人士评估,信阳宾馆如果不把这一宝地转让给开发商,而是自己建七,八号楼,自己经营,则临街的一,二层门面房年租金在150万元,三至六层可做多功能用房,七,八层可做会议室和宴会厅用;七号楼可做高级餐厅包房用,此几项年收入应在500万元左右。
可朱某某等四人不为宾馆长久的利益考虑,他们在2006年,在个人没出一分钱的情况下,每人在七号楼私分到一套带电梯,有中央空调,24小时供热水的经营性高级商务用房。并在市房产部门办了个人的房产证。按市场价,每套房价约50万元左右,可事后他们每个人仅交了不到5万元。 信阳宾馆的四套商务用房,就这样化为了朱等四人的私有财产!他们这是明目张胆的浸占国有资产。
二, 在信阳宾馆分馆装修工程中有重大的受贿行为。在分馆的经营决策中有严重的渎职行为。
2002年初,朱某某和信阳市邮政局签定了租用邮政局大楼15年的合同,用来做信阳宾馆分馆的经营场地。合同签定后,他把该大楼的装修工程包给了他的朋友,总装修费用七百万元左右。而据知情人士讲,顶多300万元不到,因为大部分客房用品都是信阳宾馆淘汰下来的旧品,而并非新购置的。
朱某某在该项装修工程中捞到大量好处后,不去思考如何搞好分馆的经营,如何尽快回收装修成本,而是耍尽各种恶劣手段,包括对邮政局不履行合同,拖欠房租,无故找碴等无赖做法,直逼的邮政局领导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06年5月将信阳宾馆告上法院,诉求终止合同。
信阳宾馆败诉后,投资在分馆装修的七百万元钱全部打了水漂,该项装修工程也不复存在。而这正是他耍手段,逼邮政局打官司的真实目的所在。
殊不知,有知情人已摄象成证。只要领导派人来查,一定可以很直观的看到罪证。
以上所诉,全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