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太康县卫生局下属卫生院存在性别B鉴定胎儿性别。反映群众称孕妇倘是想知道男孩或女孩就到朱口乡卫生院。
2011年9月20日下午3点,笔者到太康县朱口乡卫生院进一步调研此事。
在该院门诊楼二楼写着黑白B超室,大夫说收费15元,笔者说钱给你吗?大夫随声应:“嗯”,“不让你办手续了,办手续麻烦。”笔者:“我表姐现有身孕是二胎,想过来看看是男孩或女孩。”大夫说:“人在哪儿?你叫她过来吧,三月就分胎儿,这儿看的清楚,我不叫她开票,过来办办手续直接就检查了。”与黑白B超室仅楼梯之隔的彩超室,大夫正在给一孕妇作孕检,并告之孕妇与家人孕妇怀的是男孩。该彩超室大夫对笔者说收费30元,从另一病人与该科室对话了解到朱口乡卫生院规定收费标准是60元,不开发票是30元,一般私自收费是30元或25元,笔者看到与其一道来的该病人收费是25元。两个B超室严重存在私自收费。(附带录音)
关于朱口乡卫生院存在鉴定胎儿性别之事,笔者到该卫生院B超室落实之后,确定无疑是存在属实的。
9月14日下午4点,笔者到太康县五里口乡卫生院进一步调研此事。在B超室一位自称姓李的大夫对笔者说:“黑白的收费15元,彩超收费60元,彩超比黑白B超看的清,你叫她过来吧,看清了就给您说,看不清了我也没办法。”(附录音)
据高险乡群众反映,高险乡卫生院B超室作性别B签定,给说男、女孩,反映人说当时就是在高险乡卫生院B超室检查的。在该卫生院从另人了解到B超室工作人员对陌生人一般不给说胎儿性别,只对熟人说,而陌生人一旦塞给B超室人员100元钱同样能知道怀孕是男孩或女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5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中第四条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11月21日下午,笔者电话联系到太康县卫生局主抓性别B鉴定负责人席副局长,席局长称只有录音不属事实。请问:席局长你说的话现实吗?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整日面对的都是乡邻乡亲,即使象高险乡卫生院B超室在对孕妇作孕检时,不对陌生人说另向陌生人私自收费后告之胎儿性别又该作怎么解释?录音过程详细、声音清晰,反映人姓名存在,可见,相关负责人对存在性别B鉴定的漠视。
(二)
太康县计生委监管不力 性别B鉴定长期存在
2011年11月21日下午,笔者电话联系到太康县计生委主抓性别B鉴定的负责人李主任,李主任要求把稿件与录音传到计生委邮箱。笔者把太康县朱口乡卫生院B超室录音与稿件电子邮件及时传达完毕。遂后,李主任电话中说:“当时跟你一块去的有人吗?你让她写个证明,要不然没有事实。”对此事持躲避态度。
从相关法律了解到,只有录音不成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作声音鉴定。
请问:李主任,你让孕妇再次写个证明,你想证明哪些问题?录音中提到了孕妇所在医院,B超室工作人员已告知孕妇胎儿性别,李主任你让孕妇再次写证明难道是想让孕妇证明你是在对你本职工作的渎职还是证明是你在故意刁难她?
笔者:鉴定胎儿性别属违法行为,如果人们想通过鉴定胎儿性别来选择生男或生女无疑会破坏人类性别的自然比例平衡,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所不允许的。然尔,性别B鉴定直接关系到取证难的问题,蜒然对相关部门是喜是忧就要看是站在一个什么样的立场严肃的对待性别B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