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陈旭,男,今年23岁,住卢氏县范里镇涧底村第一居民组。我今向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提出申诉,控诉卢氏县公安局横涧派出所民警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玩忽职守、不为民做主、不严查车匪路霸的行凶之人,致使我客车玻璃被砸,使我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去年5月份,我投入资金近10万元购买了一辆少林牌客车,行驶于范里、文峪、磨口、横涧等乡镇,以营运旅客为经济收入。2008年12月28日,我雇佣司机刘海峰(范里三门人)帮我跑车。29日早上9点多钟,车行驶到横涧乡七寸街桥村时,突然从路边跑出来两名青年男子,他们身穿羽绒服、头戴帽子、脸戴口罩,招手示意停车。司机刘海峰减慢速度停车时,两名“全副武装”的男子不由分说,一人手持斧头,一人手拿石头,气势汹汹要拦车行凶。其中手拿石头的男子把客车前玻璃砸坏,另一手持斧头的男子沿车左边、后边,把车窗玻璃全都砸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余元,间接损失1600多元。司机刘海峰被石头砸伤胸部,疼痛难忍。车上5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老头胳膊被石头砸伤。后两名行凶之人扔下凶器沿后山仓皇逃去。卖票员陈娇(女,19岁)赶快报警,随后横涧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询问情况,随后告知案情重大,需报县公安局。
接连几天,我和父亲陈元红多次找横涧派出所,县公安局讨说法,他们都是推诿扯皮,不负责任。2009年元月1日,我父亲、母亲一同再次到横涧派出所询问情况。负责人王辉说:“现在还没有查出来,等等再说吧。或者你去暗访,要是我们去调查,人家不承认,我们也没办法。你们去找个熟人问一下,找点线索,提供给我们,一经证实我们就去抓人”。我们不仅要问,这样一个简单的拦路行凶案件都破不了,横涧乡的社会治安状况岂不不想而知。
发生在横涧乡的拦车抢劫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议论纷纷,两名犯罪嫌疑人目无国法,光天化日之下,拦车伤人,致使多名乘客受伤、客车被毁,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同样案例在卢氏县横涧七寸街路段多次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交通秩序。为此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获此案,严惩犯罪分子,严打车匪路霸,维护卢氏县横涧七寸街路段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挽回我的经济损失,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在一定的基础上,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身犯渎职的横涧派出所个别民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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