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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记者从洛阳市交管支队获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洛阳市已于1日起正式施行,为执行好本条例,洛阳市交管部门早在6月底就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培训。
“《条例》施行后,明确规定,对于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情况,交管部门必须依法严处。”洛阳市交管支队一名负责人说。
【培训】开展全员培训,民警必须熟记《条例》
政策规定出台了,关键在于执行。据洛阳市交管支队一名负责人介绍,按照省公安厅要求,6月底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已组织领导干部、基层执法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了业务培训。
“其间,公安交通民警还开展了全员培训,并要求每位民警必须熟记《条例》内容,正确理解和把握立法本意,知晓工作流程、知晓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说。
【审查】校车司机交通违法多,建议辞退或调离
如何执行好《条例》呢?洛阳市交管支队不但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职责,而且还要求他们严格审核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的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并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并出具相关证明。
同时,洛阳市交管支队还要求各部门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正在运营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
“排查时,各部门将对照《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底数。”该负责人说,不符合条件的校车,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此外,洛阳市交管支队及各县队的车管部门还会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审查使用校车许可申请,并根据当地政府批准决定核发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
“审批校车驾驶资格时,我们要求各部门必须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认真检查车辆座位数和核载人数、校车标志灯、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配备以及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等各项情况,并对交通违法多发的校车驾驶人,建议予以辞退或调离。”交管支队一位负责人说。
【管理】贴心服务放在第一位,严格管理同样不可少
据了解,《条例》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和通行安全要求,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此,洛阳市交管支队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校车出行时间、路线,安排部署警力,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段,更要结合“护卫天使行动”,通过女子交警中队(组)等确保校车安全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涉及校车的伤亡事故,给予校车最贴心的服务。“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支队还将加强校车通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监督,依法查处:
校车超员:将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将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此外,对于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也将坚决依法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