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频道: ◎ 郑州 ◎ 开封 ◎ 平顶山 ◎ 洛阳 ◎ 商丘 ◎ 安阳 ◎ 新乡 ◎ 许昌 ◎ 鹤壁 ◎ 焦作 ◎ 濮阳 ◎ 漯河 ◎ 三门峡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济源 
频道首页 | 综合报道 | 百姓呼声 | 反腐倡廉 | 法治在线 | 来信照登 | 维权调查 | 舆论监督 | 广而告之
网站公告: ·关注社会热点,传递百姓心声,追求公平正义,探索事实真相,坚持反腐倡廉,依法维护正义,弘扬民主法 (2012-3-30)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各地频道> 河南 > 百姓呼声 -> 内容  

河南泌阳:违法强租的耕地蹊跷变为政府“合法”征用

河南泌阳:违法强租的耕地蹊跷变为政府“合法”征用
  发布日期:2012-3-7  查看次数:3556  来源:
 
 
前段时间,本社记者曾到河南省泌阳县羊册镇,对当地一起百亩耕地被占用,变为“商业街”的事件进行调查,并公开报道了此事。报道发出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这起事件的核心就是,百亩耕地开始是被一个叫贾铁民的村霸强租,一年后在镇政府与贾铁民之间签订了一纸协议后,该土地尽然蹊跷的成了合法使用。

羊册镇基本农田保护图

土地先被强占 政府再下批文

  2009年4月8日,村霸贾铁民带着一群人来到下陶村委闫庄村小组村民李海友、杨留成等人的耕地上,说村民的耕地已被他租用,期限50年,每亩每年给540元,村民必须签字领钱。在村民拒绝他的要求后,他指挥人对村民进行殴打,并用铲车把一些正在耕作的村民挑起。面对村霸的强租行为,村民并未屈服,而是选择上访。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当地政府曾出面制止,责令贾铁民复耕土地。

  然而,到了2011年4月,羊册镇政府却声称,河南省政府下发了批文,将这块土地改成了建设用地。这份编号为豫政土[2011]261号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泌阳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中写到:同意泌阳县征收羊册镇等3个镇羊南村羊南组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2.3521公顷、其他农用地1.5929公顷,共计13.9450公顷(其中耕地12.3521公顷),作为泌阳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被占地村民申诉状

政府批文遭质疑 土地差价去何方

  就是这份被镇政府当做“挡箭牌”的批文,也引发了更多的质疑。首先,批文下发的时间为2011年4月17日,而贾铁民强租强占土地建商业街的行为早在2009年就开始了,比批文下发时间提前了两年多。

  其次,有村民反映,批文附件《泌阳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明细表》被偷梁换柱,批文本是用于泌阳县30个乡镇的街道建设用地,并不包括基本农田。

  相关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证实,但记者看见的批文附件确实存在瑕疵,上面连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盖章都“遗漏”了。并且,当村民到泌阳国土局提出要复印批文时,遭到国土局工作人员的拒绝。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土地批文并不是绝密文件,况且内容又存在争议,泌阳国土局为何不及时公开批文,澄清事实?

  另外,关于土地征收的价格,羊册镇政府仍拿出豫政土[2011]261号批文,说土地赔偿金是每亩每年540元。然而,批文中却明确强调: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据了解,闫庄村民的农田全是一级耕地,如果收成好,每年每亩地收入能达万元左右。如果按《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这些耕地的土地补偿金应该是6万元至10万元,再加上4万元至6万元的安置补助费,农民应该拿到10万元至16万元。而贾铁民以一亩每年540元强租村民土地50年,村民只能拿到2.7万元。相差约7万元至13万元。此外,该县国土资源局曾对耕地进行评估,称每亩农田的出售价格能达到40万元。巨额的土地差价最终流向何方?

正在建设的沿街商住房

违规违纪不纠正 却签招商合同书

  2011年4月19日,闫庄村民再到省信访局、国土资源厅反映情况,国土资源厅指出:镇政府以租代征占用耕地100余亩搞开发是镇政府的违规违纪。

  然而,在2011年6月4日,镇政府公然与贾铁民签订了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上甲方为羊册镇人民政府,由镇长赵传奇签字;乙方赫然写着泌阳县羊册镇“平安街”,由贾铁民签字。合同规定,甲方负责为乙方征土地76亩,由乙方承租使用,经营管理,使用期限50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每亩人民币11万元,总额836万元。甲方保证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无任何争议,出路无任何争议,如有争议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这份合同,将一个村霸的违法强租行为变成了“合法”征用。

道路两旁商业房

落实耕地保护政策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温家宝总理在年前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到,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总理的话音言犹在耳,但各地野蛮征地的事件仍不断发生。归根结底,是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地方政府一味追求政绩,置农民的利益于不顾。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但规定中,农民并不能自主处分土地,地方政府随随便便就可以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将土地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地方政府所有制”,来占有土地增值后的大部分收益。更有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或是为了政绩,或是为了个人利益,和开发商勾结起来,欺诈失地农民。而当失地农民大量出现,又不能被城市吸纳时,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法律应该加大对非法强租强占农民土地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并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按照土地增值后的市价提高对农民土地补偿标准,并做好失地农民再就业安置工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社会舆论监督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汝州】多家小型炼油厂重度污染
南召县乱开乱采铁矿砂 环境严重
河南林州一教师被刑拘 家属拜包
崔家桥乡强行铲除农民麦苗
    点击·排行    
1. 村民合法的宅基十年难建 当地政
2. 安阳县天喜镇村村干部截留农民补
3. 汝州党员干部于鹏高殴父弑爷、打
4. 灵宝一局长酒后驾车撞伤女教师,
5. 漯河违规别墅“疯长” 媒体采访
6. 河南:卢氏县司法局长周引广支持
7. 河南西峡双龙镇村民下跪请愿,官
8. 如此村官为哪般? 谁是幕后保护
9. 长垣县工商局局长袁红军行政不作
10. 跪求: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公安局
    最新·发布    
西峡县交警队顶风违纪,违规查车
西峡县交警队顶风
本网讯(记者 李新胜 夏黎明 特约记者 刘付红 文图 发自河南西峡)核心提示:早前,河南省交警系统...
· 陕西汉阴金凤缘商贸有限公司为
· 西峡县交警队顶风违纪,违规查
· 八十老母三诉子 只因赡养纠纷
· 河南邓州一女大学生因就业压力
· 网曝国家级贫困县一村主任圈地
· 河南:县领导家属要邻居让地遭
    投票·调查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解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社会舆论监督网河南频道 主编信箱:mqyfz1972@126.com
CopyRight(C)2005-2008 fznc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09077164号